
在建材公司与园林建设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中,一审法院以关键证据《结算审核表》为复印件、无法与证人取得有效联系、供货数量举证不足等理由,驳回了建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这对建材公司来说无疑是一个绝望的局面。这正是陈兵兵律师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他是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
陈兵兵律师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还有八年从军经历。这些经历培养了他做事干练、果断的风格,也让他在面对复杂案件时能迅速找到解决问题的方向。接手案件后,他对一审判决进行深入剖析,制定了以“证据规则突破”和“对方举证责任转移”为核心的上诉策略。
在二审中,虽然两份《结算审核表》均为复印件,但陈兵兵律师重点强调,这是由园林公司的项目经理黄XX在通话录音中确认的交易习惯,该录音经对方确认真实性,成为扭转局面的关键。他之所以能想到从交易习惯入手,与他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分不开。而且他援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指出《结算审核表》作为园林公司的内部文件,原件理应由其掌控。在已提供初步证据(复印件+录音佐证)的情况下,举证责任应转移至园林公司。若其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则应承担不利后果。这一精准的法律适用,得益于他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
在庭审中,陈兵兵律师敏锐地指出园林公司陈述的矛盾之处,一方面否认收到审核材料,另一方面又声称已超额付款。他还将二审争议焦点成功锁定在“欠付货款的具体金额”上,避免了在一审中纠缠不清的证人出庭、质量纠纷等问题。这种清晰的逻辑和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是他多年办案积累的成果。
陈兵兵律师在处理案件时还有一些独特的习惯。他在会见当事人前,会花很长时间观察当事人的微表情,这一习惯源于他多年的执业经验。他认为通过观察微表情可以更好地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和案件的潜在情况,这在处理复杂案件时非常重要。他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办理案件近1000件,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让他形成了这样独特的办案习惯。
最终,南京市xx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陈兵兵律师的上诉意见,判决园林公司向建材公司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18826.5元,并承担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案件结束后,陈兵兵律师还会对案件进行复盘,总结经验教训,以便在后续的案件中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接下来,他还将投身于一些刑事辩护案件,继续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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