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的一起刑事案件中,公诉机关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被告人李X提起公诉,认为其“情节特别严重”,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十一年以下。此时,陈青友律师接受李X委托,开启了专业的辩护之路。
陈青友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有着深厚的法学功底。他曾在2005年至2018年任职于某县政府法制科,这段经历让他对当地政策和法规有着深刻的理解,也为他处理案件提供了独特的视角。在执业期间,他处理过上千件刑事和民事案子,其中以刑事、劳动纠纷以及合同纠纷为主。
接受委托后,陈青友第一时间全面阅卷,细致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结合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他制定了针对性的辩护策略。庭审中,他围绕案件关键情节提出核心辩护意见。他指出,公诉机关指控的XXX元并非李X纯获利,包含了购买微信群、运营维护等犯罪成本,且李X已将相关款项全部用于退赃。同时,李X系初犯,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记录,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还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悔罪态度明确。
他精准提炼出李X“初犯、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四项核心从轻情节,形成逻辑严密的辩护体系。在推动退赃方面,他积极与李X及家属沟通,明确退赃对量刑的重要影响,推动李X主动退缴165200元违法所得。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在公诉机关建议的量刑区间内为李X争取到最低刑处罚。
无独有偶,在潘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陈青友同样展现出专业的辩护能力。公诉机关指控潘X为获取非法利益,提供银行卡和手机用于接收网络诈骗资金,从中非法获利8600元,认为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情节严重。
陈青友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细致查阅卷宗材料。他精准定位案件核心辩护点,明确提出潘X系从犯的核心辩护意见。同时,全面梳理出潘X具有初犯、偶犯、坦白、自愿认罪悔罪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虽然他提出的缓刑建议未被采纳,但法院在采纳其辩护意见后对潘X减轻处罚,大幅降低了量刑幅度。
陈青友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较强的沟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量刑结果。他不断努力学习新的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案情,找到最佳辩护路径。他的辩护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推动了案件的公正裁判,体现了刑事辩护在司法程序中的重要价值,也厘清了在类似案件中如何平衡指控与实际情节,实现罪刑相适应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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