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广东东莞,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被告人作为初犯,未经品牌方授权,收购旧手机并购买假冒配件、包装盒进行翻新组装,通过电商平台对外销售假冒品牌手机,销售数量近两千部,涉案金额高达百余万元。公诉机关认定情节特别严重,建议量刑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此时,被告人委托了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的李晖律师为其辩护。
李晖律师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自2002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419200711710382,至今累计主办或协办的案件已逾千件,尤其在刑事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数百件。面对这起案件,李晖律师深知时间的紧迫性,在侦查阶段的黄金救援期内,多次前往会见被告人。首次会见时,他不仅详细了解了案情,还向被告人讲解了其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告知其诉讼权利,防止被告人在侦查人员的讯问下做出对己不利的供述。同时,他还传递了家人的问候,稳定了被告人焦虑的情绪,建立了彼此的信任。
在阅卷过程中,李晖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他善于制作证据比对表,将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将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一旦发现前后矛盾、逻辑不通或与其他客观证据相悖之处,便将其作为庭审发问和质证的突破口。此外,当发现有疲劳审讯、指供诱供嫌疑时,他敢于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对侦查行为进行监督。
李晖律师围绕自首、退赃退赔、获得品牌方谅解、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低、适合社区矫正等核心情节展开全方位辩护。他结合传唤记录、到案经过、首次讯问笔录,完整还原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自首成立条件,成功认定自首,为减轻处罚奠定了关键的法律基础。同时,他积极协助被告人与被害品牌方沟通协商,足额赔偿经济损失,取得书面谅解,大幅度降低了社会危害性。他还指导家属及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主动预缴高额罚金,向法庭充分展现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修复法益的态度。
在庭审发问环节,李晖律师目的明确,通过封闭式提问,让被告人在法庭上说出符合其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事实基础。他对销售记录、刷单数据、退款金额、侵权商品数量、价格认定等逐一审查,依法排除不合理金额,确保法院认定事实客观、量刑适当。并且全程保障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与合法性,精准对接公诉机关量刑建议。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李晖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同时具有自首、全部退缴违法所得、积极赔偿被害单位并取得谅解、预缴罚金、认罪认罚、初犯偶犯、适合社区矫正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判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被告人无需羁押服刑,可正常回归家庭与社会。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李晖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也让当事人对他的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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