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刑事辩护领域,证据问题往往是案件的关键所在。许多刑事案件中,言词证据矛盾、书证缺失等情况屡见不鲜,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而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的李建鹏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独特的证据审查方法,在多起案件中成功为当事人扭转局面。
李建鹏律师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曾任职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司法实践经验。自2021年开始执业以来,他已承办案件逾300件,其中刑事辩护类200余件。作为律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委员会主任,他带领刑辩团队专注于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领域,以精细化辩护和二审改判为专业特色。
在M某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一案中,原审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甲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甲某另犯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五万元。李建鹏律师二审介入后,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点展开深入分析。他发现原审法院在罪名定性上存在错误,甲某与乙某系受聘于国有事业单位报社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要钱款,该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李建鹏律师通过对相关证据的梳理,如甲某二人的工作职务、与相关单位的往来记录等“边缘证据”,构建起了受贿罪的证据链。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将敲诈勒索罪改判为受贿罪,罪名变更后量刑由十年改判为五年,数罪并罚后总体刑期从十三年六个月降至九年。
在甲某被控串通投标罪一案中,公诉机关认为甲某互相串通投标,构成串通投标罪。李建鹏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事实、证据链及法律适用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指出,涉案12家公司是否存在串通围标的事实未被查清,甲某无实际投标行为,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也未采取非法手段。在庭审中,李建鹏律师通过对甲某购买公司手续后的行为记录、与中标公司的关系等“边缘证据”的分析,瓦解了公诉机关认为甲某构成串通投标罪的核心事实。最终,法院虽认定甲某构成串通投标罪,但采纳了李建鹏律师的辩护意见,为甲某争取到了仅处罚金的最轻处罚。
李建鹏律师在证据审查上的独特方法,以及他对“边缘证据”的敏锐把握,使得他能够在复杂的刑事案件中,准确构建或瓦解核心事实,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好的结果。他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不仅为当事人带来了希望,也为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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