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发华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的他有着系统完整的刑事法学理论体系。2023年,他决定将所学理论应用于实际,成为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刑事辩护律师,开启了执业生涯。这次从理论研究到实务操作的转折,让他形成了注重细节、精准辩护的执业理念。他深知刑事案件中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走向,所以会深入研究案件的每一处,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机会。
2024年,余干县女子陈X因帮盗窃惯犯弟弟保管价值约3万元的金银首饰,被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事拘留。陈X的丈夫心急如焚,找到了胡发华律师。胡发华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陈X。他详细了解陈X保管赃物的时间、是否参与盗窃、是否获利等情况。通过会见,他确认陈X系初犯,无任何违法犯罪前科;没有参与盗窃,只是帮助保管;没有获利;保管时间不长(约半个月);首饰已全部追回,未造成实际损失;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
基于这些情况,胡发华判断陈X虽然实施了保管赃物的行为,但其主观恶性较小,有争取取保候审的空间。他制定了“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取保候审”的辩护策略。他指导陈X主动配合追赃,陈X归案后主动交出了全部被盗首饰,所有赃物已全部追回并发还失主,失主表示损失已挽回,不再追究陈X的责任。
接着,胡发华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重点指出陈X系初犯,未参与盗窃,未获利,系碍于亲情帮忙保管,主观恶性较小,赃物已全部追回,认罪认罚,无社会危险性。同时,考虑到陈X是家庭主妇,家中还有年迈的公婆和未成年的孩子需要照顾这一情况也写入申请。此外,他还收集了陈X所在村委会出具的良好表现证明、邻居的联名信等材料,证明陈X一贯表现良好,热心助人。之后,胡发华多次与办案民警沟通,强调陈X“帮亲不帮理”的行为虽然违法,但社会危害性小,对其取保候审不会影响案件侦查。
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胡发华的辩护意见,认为陈X无社会危险性,依法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陈X在被刑拘第4天获释。后续检察机关考虑到陈X犯罪情节轻微、未参与盗窃、未获利、赃物全部追回、认罪认罚等情节,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陈X没有留下案底。
事后,陈X的丈夫感激不已,称没想到胡律师能如此细致地为他们考虑,不放过任何一个能为陈X争取权益的机会,让陈X能尽快回家,也没有留下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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