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成都市的一起刑事案件中,一名案发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与另外两名同案人员经事前共谋,在成都市XX区某路边,将被害人停放在此处的一辆白色电动自行车盗走,随后三人将车辆骑行至金牛区其他地点销赃。经专业机构认定,被盗电动自行车价值达到盗窃罪刑事追诉标准,当事人因此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先后经历了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这起案件对于当事人及其家庭来说,无疑是一场巨大的危机,他们迫切希望能有专业的律师为当事人争取一个好的结果。
曹頔繁律师来自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5101202110387531。他深耕刑事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约占95%,并且是成都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在接受委托后,曹律师第一时间会见了当事人,全面核实案件事实、当事人的参与程度、团伙分工以及其成长背景。通过与当事人的深入交流,曹律师明确了当事人在团伙中处于被动参与地位,主观恶性较小,是初犯、偶犯,只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交友不慎才误入团伙作案,并非主动组织、策划犯罪。
面对这起团伙盗窃案件复杂的办案逻辑与严格的证据标准,曹律师展现出了高度的专业和负责。他细致地梳理全案卷宗材料,对书证、辨认笔录、鉴定意见、视听资料、被害人陈述及各方供述逐一进行核对。在这个过程中,他精准地区分了当事人与其他同案人员的作用大小,固定了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与情节。同时,曹律师积极协助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与被害人沟通赔偿事宜。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最终促成了全额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参与团伙盗窃的全部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曹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当事人在团伙作案中的地位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向金牛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针对性的辩护意见。他重点阐明,当事人系未成年人,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宽处理;自愿认罪认罚,符合从宽处理规定;已赔偿并获得谅解,社会危害性降至最低;且在团伙中参与程度较低、作用较小,犯罪情节轻微,依据法律与未成年人刑事政策,无需判处刑罚。
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充分采纳了曹律师的辩护观点。最终认定当事人行为已触犯刑法,但犯罪情节轻微,结合多项从宽情节,决定对其不起诉。这一结果不仅让当事人摆脱了刑事处罚的风险,更重要的是为其守住了无犯罪记录的底线,帮助他能够顺利回归校园和正常生活,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当事人及其家属对曹頔繁律师的专业服务和努力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他以专业能力为孩子的未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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