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受一年仲裁时效限制,超两年需看是否存在时效中断、中止情形。时效中断如劳动者向单位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救济等,可重新计算时效并主张。若无此类情形,仲裁机构可能不受理或驳回请求。即便仲裁不支持,劳动者可起诉,若单位未以时效抗辩,法院或支持。建议先收集证据再定维权策略。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第38条第1款第2项可单方解除合同,无需提前30日通知;依第46条第1项,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按第47条计算。操作时,劳动者要以明确理由书面通知公司并保留证据。被迫离职可主张补偿,需固定证据,通过仲裁维权。
春节加班工资计算依不同情形而定。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为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可调休。其余调休放假期间加班,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则按不低于200%支付。计算方式为月工资收入÷21.75天得出日工资,再按对应比例算加班工资,如5000元月工资者初一加班可得约689.7元。
“N+1”中“N”指经济补偿金,“1”指代通知金,二者工资标准不同。经济补偿金(N)按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算,应得工资含计时、计件工资及奖金等货币性收入。代通知金(1)是单位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约而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按劳动者上一个月工资标准算。若劳动者月工资超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有上限。
若不同意降工资,可采取多种措施维权。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明确表达不同意降薪,要求按原合同履行,因变更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定。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其有权监督检查并责令违法单位改正。也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据,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对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在劳动法律领域,“一年半”情况通常经济补偿为1.5个月工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若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一年半应支付3个月工资赔偿金,具体需结合实际案件判断。
遇到计件工资拖欠,可按以下步骤维权:先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拖欠工资;若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准备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材料;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除另有规定,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裁决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赔付半个月工资常见于两种情形。一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符合法定情形(如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等),用人单位要支付。按劳动者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算,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补偿。二是代通知金,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需额外支付。半个月工资代通知金一般按劳动者上一个月工资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