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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伤残补助由谁支付赔偿?

帮助5人 3.5w浏览 匿名 2020-09-29 江苏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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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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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对于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职工依法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有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对于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职工的工伤赔偿由单位全部承担。
    工伤依法享受医药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工资待遇、护理费、交通费报销。另外,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全文
    6 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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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谁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局支付,单位不支付此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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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闯了小车,付主要责任的是谁
[律师回复] 解析:
(一)若涉事摩托车未取得相关驾驶执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次事故应由摩托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
(二)假如交通意外事故发生于交叉路口处,另一方的责任可能相应地减轻至次要地位。
(三)当轿车与摩托车处于同一条机动车道上时,由于摩托车体型较小,因此需要判断究竟是哪一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违规超车行为。
如若证实某一方确实存在超车行为,则该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四)若轿车轮胎压线,根据相关法规,轿车将承担全部责任。
(五)若轿车轮胎并未压线,而摩托车却超越了车道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摩托车将被判定为越线行驶,需承担全部责任。
(六)若无法明确界定双方责任,则应依据交警部门所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进行责任划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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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车祸导致的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是残疾赔偿金,该金额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乘以伤残系数,再乘以赔偿年限;
其次是误工费,具体计算方法为误工收入乘以误工时长;
然后是被扶养人生活费,即依据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计算出该赔付额,再乘以抚养年限;
再次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这部分费用可以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再乘以住院天数进行计算;
最后是住宿费和护理费,前者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后者则根据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以及护理天数来确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1.若用人单位采取非法手段辞退员工,需按照两倍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给员工相应赔偿金。
2.对于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在当前用人单位实际供职的工作年限,将以一年为一个计算区间,按照一个月固定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对于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的劳动者,则将获得半个月固定工资的经济补偿。
3.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水平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该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进行计算,同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长年限不得超过12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说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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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谁来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的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工伤等级不同对应的补助标准就不同,需要本人或者是用人单位提交对应的材料申请才可以领取,否则的话不会直接发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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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一级伤残可以赔多少钱
[律师回复] 解析: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此项补助的基准金额为工伤员工在因工受伤或罹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平均数。
若该员工本人的工资高于统筹地区全体劳动者平均工资的三倍之多,则按照统筹地区全体劳动者平均工资的三倍来计算;
反之,若其工资水平未达统筹地区全体劳动者平均工资的六成,则应将该数字作为基准,按照六成来计算。
2.伤残津贴:
此项津贴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每月向工伤员工发放,其基准金额为员工本人工资的九成。
若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则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补足差额部分。
3.护理费:
此项费用将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与需要护理的人数及期限加以决定。
4.交通费:
此项费用将根据当事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人数上限为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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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由谁支付,伤残补助金是什么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由谁支付,伤残补助金是什么的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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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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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伤残补助由谁支付赔偿?
工伤依法享受医药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工资待遇、护理费、交通费报销。另外,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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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强奸罪不认罪不认罚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确定无疑地,仅凭充足的证据便足以给罪犯定罪施刑。
在处理任何诉讼案件时,必须坚持重视证据与深入调查研究相结合,不可轻易听信口头陈述作为唯一依据。
若仅依赖被告人口供而无其他确凿证据,则无法判定被告人为有罪者并予以相应刑罚;
反之,即便缺乏被告人口供,只要证据确凿且充分,同样可判定被告人为有罪者并予以相应刑罚。
然而,证据确凿且充分的标准应满足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所有涉及定罪量刑的事实皆应有证据加以证实;
其次,所有用于定案的证据均需经过法定程序进行严格查证核实;
最后,综合全案证据,对于所认定的事实应能排除合理的怀疑。
从司法实践角度来看,强奸罪案件中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几乎为零,尽管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涉嫌构成强奸罪者绝对不得取保候审,
因此,犯罪嫌疑人们应该对此有所认识,即恶性刑事案件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极为渺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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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津贴由谁支付
1、一至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2、五、六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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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自行车相撞检查费用谁来承担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鉴定费用的分担问题,依据现行法律法规,需明确指出公安机关应对此类事务中的成本负责,而个人自行决定的鉴定费用则应由个体自行承担。
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对于涉及的需鉴定的物品,须在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检测或鉴定,并设定相应的完成期限。
值得注意的是,其鉴定费用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此外,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鉴定的具体流程如下: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若需进行车辆损失鉴定,通常应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由公安机关对事故车辆及物品进行统一保管,经过检验与鉴定之后,再委托价格事务所进行损失价格评估。
其次,在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均应在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出席(若无正当理由未出席者,将视为缺席处理)。
再次,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的原则为在事故发生后七个工作日内得出鉴定结论。
若因特殊原因,经批准可适当延长七个工作日。
最后,若当事人对已确认的鉴定结论持有异议或者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得到新的鉴定结论。
同时,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即刻生效。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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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师工龄认定文件有发布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教育领域的繁荣和发展,同时也是为了吸纳更多具备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力量投身于我们的教育事业中来,针对那些原先从事民营(临时)教师工作,但最终通过被纳入国家正式职工队伍或者是在经过相关组织批准后,成功入读各类型各级别的学校并顺利毕业(或结业)的人员,这些同志在正式成为国家公职人员之后仍继续坚守教育岗位的情况下,其在成为国家正式职工之前所经历的
最后一次由组织批准担任民营(临时)教师的工作时间,将有资格与他们在成为国家正式职工之后的工作时间进行合并计算,从而得出他们的连续工龄。
对于那些在两个及以上的单位中都曾担任过民营(临时)教师职务的人员来说,只要他们的工作调动是得到了组织的批准,那么他们在各个单位中所累积的工作时间也应该被视为连续工龄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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