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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四十四条规定?

帮助5人 4.3w浏览 匿名 2020-10-17 广西崇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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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针对您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四十四条规定?问题解答如下,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应当作出裁定。
    全文
    7 202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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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四十四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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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是怎么规定的
因为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总会面临很多新的问题,那么就需要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不断进行探索解决、不断与时俱进的发展,适应新时期的要求,司法机关的相关工作人员也要不断贯彻落实这些新规定,那么刑诉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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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的诉讼费和鉴定费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涉及到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通常被视作财产类案件,而案件的受理费用则根据诉讼请求所主张的金额或价值进行分阶段累加计算。
具体来说,步骤如下:
1.若索赔的金额在1万元以下,那么每宗案件需缴纳的受理费用为50元。
2.若索赔的金额介于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2.5%的比例进行缴纳。
3.若索赔的金额介于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2%的比例进行缴纳。
4.若索赔的金额介于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1.5%的比例进行缴纳。
5.若索赔的金额介于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1%的比例进行缴纳。
6.若索赔的金额介于10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0.9%的比例进行缴纳。
7.若索赔的金额介于2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0.8%的比例进行缴纳。
8.若索赔的金额介于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0.7%的比例进行缴纳。
9.若索赔的金额介于10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0.6%的比例进行缴纳。
10.若索赔的金额超过2000万元,则需按照0.5%的比例进行缴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月休四天不满被打矿工怎么起诉
[律师回复] 解析:
若遭受他人暴力伤害,首要之务便是立即拨打当地警方热线电话进行报警处理。
随后,在确认身体无碍且所有伤口均得到妥善处理之后,应前往指定医院接受进一步的医疗检查与治疗。
在诊疗过程结束之后,强烈建议申请法医鉴定以确定受害者所受伤害程度,并以此作为进一步法律行动的依据。
如果法医鉴定报告显示受害人所受伤势为轻伤或更严重程度,则此事件将升级为公诉案件,需由公安部门将相关案件资料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在此情况下,受害者可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自诉,其诉讼理由主要是要求加害方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在提起民事自诉时,必须向法院递交书面的起诉状,其中需详细列出原告(即受害者)与被告(即加害方)的基本信息,同时明确提出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证据情况以及证据来源。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撰写起诉状,也可选择口头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人民法院需对此进行记录,并通知被告方当事人。
对于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
首先由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若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已查明,证据确凿且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则检察院将依照审判管辖的规定,依法提起公诉,并将案件相关的案卷材料、证据等移送至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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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包含哪些知识?
刑诉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法律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内容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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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食品法赔偿标准必须要赔十倍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当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将获得十倍的赔偿。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还是在销售过程中明知其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仍进行销售的行为,消费者除了可要求赔偿已遭受的损失之外,还能额外请求生产商或经销商支付所购买商品价格的十倍或损害数额的三倍作为赔偿金;
如果增加的赔偿金额尚未达到人民币一千元的上限,则应以一千元为准。
然而,若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存在的问题并不影响食品的安全性,并且不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作用,那么这些问题就被视为无足轻重。
当消费者因为食用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受到伤害时,他们既可以向经销商提出赔偿要求,也可以直接向生产商寻求赔偿。
对于接收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商和经销商来说,他们必须严格遵守首负责任制,即
首先承担赔偿责任,不能推卸责任;
如果问题出现在生产环节,经销商赔偿之后还有权向生产商追偿;
反之,如果问题出现在销售环节,生产商赔偿之后同样有权向经销商追偿。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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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的六种表现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包含以下十种情况之一即构成虚假民间借贷诉讼:
1、出借方在案件中有明显迹象表明其并无出借款项的能力;
2、出借方在提起诉讼时用以支持其主张的事实与理由与常理相悖甚远;
3、出借方无法提供具有充分说服力的债权凭证,或所提供的债权凭证存在被伪造的嫌疑;
4、当事人双方在一段特定时间内频繁参与同类型的民间借贷诉讼;
5、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出席审理该案的法庭并委托代理律师,而代理律师对于借贷事实的陈述含糊不清甚至前后矛盾;
6、当事人双方对于借贷事实的发生并无任何争议,或者其诉求与抗辩明显违背常识;
7、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第三方的其他债权人提出了具有事实依据的反对意见;
8、当事人在其他相关纠纷中存在以极低价格转让财产的行为;
9、当事人在无合理原因的情况下主动放弃自身权益;
10、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允许重复起诉的四种情形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上述案件类型中的"新情况、新理由"、当事人自愿放弃或和解后的"反悔行为",以及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被"撤销或变更"等情况均可作为启动重审程序的触发条件。
1."新情况、新理由的出现":
在司法判决已经生效的前提下,若后续出现足以改变原有判决基础的全新证据材料或法律理由,相关当事人有权根据这一现状启动新的诉讼程序。
2.当事人自愿放弃或和解后的"反悔行为":
在司法判决已经生效的前提下,若当事人出于自愿选择放弃诉讼权利或者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然而之后又对自己的决定产生疑虑并要求推翻,同样有权重新启动诉讼程序。
3.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被"撤销或变更":
若原有的司法判决、裁定或调解书遭到上级法院的撤销或变更,相关当事人有权依据新的司法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启动新的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身份证补办第二天又找到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此段时间范围内,您仍然可以继续正常行使身份证的各项功能。
首先,关于换领新身份证之后,原有身份证是否会被自动作废或者覆盖的问题,答案是前者并非完全正确,后者则没有得到充分证实。
原因在于,中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部集成了一块微小的芯片,这就使得虽然我们已经进行了挂失处理,但实际上,此举并未对芯片中的数据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因此,两张身份证之间并不存在互相覆盖的情况,这无疑是身份证设计上的一个不足之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失主发现有人利用自己丢失的身份证从事非法活动,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相关程序证明失主对此事毫不知情,但这并不意味着身份证将被注销或失效。
其次,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几种情况下,公民必须向有关部门出示居民身份证以证明自身身份:
1.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时;
2.进行兵役登记时;
3.进行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时;
4.申请办理出入境手续时;
5.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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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是什包括故意伤害罪的构成以及判刑标准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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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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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三个量刑幅度: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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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主动给我三百元,算是我诈骗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他人主动自愿进行转账,则不属于欺诈范畴。
然而,当涉及到以非法占据为目的,通过虚假表述或隐瞒事实真相等手段,获取数额巨大的公共财产和私人财物时,这种行为便被认定为欺诈。
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对此类行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关于欺诈罪的犯罪构成要素包括:
1、欺骗行为的核心在于使对方产生误解并做出行为人期望的财产处置决定;
2、欺骗行为必须使得对方持续或保持误解,即便受骗者在判断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失误,这并不影响欺诈行为的成立;
3、财产处置的具体表现形式可能包括直接交付财产、承诺行为人获得财产、承诺转移财产性权益、承诺免除行为人的债务等;
4、责任形式为故意,并且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具备非法占有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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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第三者责任保险所涵盖的赔偿范围大致如下:
首先,伤者的医疗费用必须遵循医保报销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然而,如若超过该目录所列出的费用范畴,一般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不会予以理赔;
但值得注意的是,若您已经办理了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的第三者责任险,则这部分超出医保目录范围的费用依然可得到全额支付。
其次,对于伤者而言,在住院期间所产生的补贴费用也应按照当地政府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并根据实际住院天数进行相应的补贴。
再者,护理费用的标准因地区而异,超出部分通常需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除住院天数外,护理费用还应包括出院后仍需护理的天数,具体天数可由鉴定机构进行评估和确定。
此外,误工费的计算方式为,如伤者有固定工作,则按其实际工资计算;
误工费的补贴天数则从定残之日起算。
关于伤残赔偿金,其金额将根据伤残鉴定结果的等级进行赔偿,且以上年度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作为赔偿依据,根据伤残等级计算出相应的赔偿系数。
同样地,若伤残导致需要配置残疾辅助器具,则需按照鉴定报告的规定,对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进行赔偿。
至于续医费,主要指的是第二次治疗所需的费用,包括取出钢板等项目。
最后,交通费主要是指伤者在住院期间所产生的交通费用。
另外,若造成精神伤害或经法院判决确认存在精神损害,则需赔偿精神抚慰金。
至于死亡赔偿金,它不仅包括丧葬费用及抚恤金等,同时还可能涉及到其他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天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第一次工伤第二次能医保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当工伤职工面临二次手术时,他应享有与首次工伤治疗相同的工伤医疗福利待遇。
此种情况下的二次手术属于工伤医疗流程的延续阶段。
其程序与首轮手术一致,您只需向工伤保险基金提出相关申请并进行工伤待遇审核即可。
在进行报销操作时,您需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记录以及工伤认定书等相关证明文件以供核实。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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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是哪些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刑法》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是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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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腰椎骨折一般私了十万合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腰部遭受压缩性骨折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可以判断其至少能够评定为八级伤残。
在涉及到因公负伤的情况下,预计您将获得约十五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额度。
在享受这些工伤保险待遇时,您需要支付以下费用:
⑴医疗费用;
⑵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
⑶护理费用;
⑷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
这部分金额等于您的月工资乘以法定月份数(具体的月份数会因为伤残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⑸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
这部分金额等于重庆市职工的平均月工资标准乘以法定月份数(同样,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月份数);
⑹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津贴;
⑺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
这部分金额等于您接受治疗的时间(具体时间会因伤情而异)乘以您在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⑻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
⑼残疾辅助器具的购置费用;
⑽交通费用等等。
如果您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选择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事故发生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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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诉讼费怎么收费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涉及财产数额在1万元以内的案件,每宗均需支付50元的诉讼费用;
超过此限额部分则根据涉案金额进行按比例计费。
在涉及离婚事宜的非财产类案件中,交纳费用为50元至300元不等。
对于超过20万元的部分,应按照0.5%的比例缴纳诉讼费用。
此外,如遇侵犯人格权益的案件,每宗需要支付100元至500元之间的诉讼费用,超出部分同样按照比例计算。
而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每宗需支付500元至1000元的诉讼费用,若存在争议金额或价值,则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进行计费。
至于劳动争议案件,每宗仅需支付10元的诉讼费用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2024民间借贷利息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计算方法如下所述:
首先,在合法的民间借贷活动中,贷款方不得提前从借款人支付的本金中扣除任何利息费用。
如果存在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情况,那么应根据实际贷款金额向借款人全额归还贷款,并且在此基础上进行合理的利息计算;
其次,在这一领域,贷款方必须特别关注和避免采取复利计息的形式。
有些人会在贷款合同期限届满之后仍然无法按时收到全部的本息,为了追讨欠款,可能会选择将先前拖欠的利息再次计入本金,然后以此名义再次借款给借款人,并以同样的方式计算利息。
然而,这种被称为“利润滚动”的做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是明令禁止的。
若发现有债权人试图通过此类手段收取利息,相关机构只会归还本金部分,而不会对其应得利息给予支持;
最后,如果借款人在合同到期时无法按照约定全额归还本息,他们必须向贷款方详细解释偿还的款项性质或者与贷款方进行充分的协商,明确偿还的款项究竟是利息还是本金。
否则,偿还的款项将会按照先偿还利息、后偿还本金的顺序进行计算。
如果本金先行归还,则拖欠的利息部分将不再计息;
反之,如果利息先行归还,则拖欠的本金部分仍可继续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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