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农村房屋确权图有哪些

帮助5人 4w浏览 匿名 2021-02-26 陕西商洛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按照集体土地宅基地管理的原则,农村经济组织成员一般只有一处宅基地,你奶奶又三处房产,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只要有合法手续,可以将房屋登记在一人名下。《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二条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第八十三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如果将房产都登记在你叔叔名下,可以将产权更改。一种方法是你叔叔申请房屋产权更正登记;另一种是通过买卖、赠与等手续将房产转移。
    全文
    12 2021-02-26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84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农村房屋确权图有哪些
一键咨询
  • 延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2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5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1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洛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6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8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5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洛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0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4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0****80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洛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6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1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1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1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7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3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2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3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洛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洛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7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汉中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8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2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8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7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8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6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7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8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5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5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4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2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榆林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2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咸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4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5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6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5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洛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5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4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商洛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8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4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2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4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5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4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宝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安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1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1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0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渭南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5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4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8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3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扬州188****415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1****705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0****385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农村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
农村房屋确权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依照法律、或者是政策的规定,到相关国家部门提出房屋登记的一个程序。对房屋的权属有调查资格的国家机关,在核实确定某公民确实享有房屋所有权的,会下发房产证。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村里修下水道占用房屋庭院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必须明确指出,集体排水沟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范畴内的公共设施,其建设旨在为广大农村集体经济及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提供必要的服务支持。
然而,如果私人擅自在集体排水沟上建设庭院,无疑就构成了对集体土地资源的非法侵占,这不仅违反了相关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且还可能对排水系统的正常运作产生负面影响,导致排水不畅、积涝等问题的出现,从而给周边居民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以及潜在的卫生安全隐患。
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行为还将直接阻碍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损害农村集体经济所拥有的公共设施权益,从而对农村经济的繁荣进步以及农民的切身利益构成威胁。
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农村个人占用集体排水沟修建庭院的行为实属违法之举,应当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理与制止。
同时,我们也呼吁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土地的管理与规划工作,切实维护好农村集体经济及其公共设施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二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10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屋性质法律上有哪些分类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房屋产权属性的划分,可将其总括为八大类别:
1.国有房产。
这类房产由国家所有。
在此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以下三个子类别:
直管产、自管产及军产。
其中,直管产又可细分为中央级公产、市级公产、区(县)级公产以及拨用产等多个层次。
2.集体所有房产。
此类房产系由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兴建或购置而成。
3.私有房产。
涵盖了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投资兴建或购置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投资兴建或购置的房产。
4.联营企业房产。
此类型房产由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共同组建新的法人型经济实体后投资兴建或购置而成。
5.股份制企业房产。
此类房产由股份制企业投资兴建或购置。
6.港、澳、台胞房产。
具体可细分为合资产、合作产与独资产等多种形式。
7.涉外房产。
主要涉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投资兴建或购置的房产,可再细分为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企产和外产等多个类别。
8.其他产。
凡不属于上述各类别的房产,皆归入此类。
具体包含四种类型:
其他产、代管产、宗教产以及社团产。
9.期房。
是指开发商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起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这段时间内所销售的商品房,被称之为期房。
消费者在购买此阶段的商品房时应签订预售合同。
10.有限产权房。
这个概念是指房屋所有人在购买公有住房时按照相关政策以标准价购得的住房,或者在建房过程中得到了政府或企业的补贴,从而使房屋所有人对该房产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有限的处分权、收益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农村屋确权是什么意思2023
根据有关规定来看,农村房产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农村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
10w+浏览
洞泾农村房屋纠纷律师如何收费
[律师回复] 解析:
该收费制度主要针对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具体的收费标准为2000元至3000元不等,其上浮区间为20%;
然而,若实际收费金额未达到最低收费要求2000元时,将按照最低收费金额为准进行收取。
相较之下,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则需根据争议标的额的大小,采用以下逐步递减的费率进行累计收费:
1)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包括10万元)的部分,收取费用比例为6%;
2)标的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包括50万元)的部分,收取费用比例为5%;
3)标的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包括100万元)的部分,收取费用比例为4%;
4)标的额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包括500万元)的部分,收取费用比例为3%;
5)标的额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包括1000万元)的部分,收取费用比例为2%;
6)标的额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包括5000万元)的部分,收取费用比例为1%;
7)标的额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收取费用比例为0.5%。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何种情况下,累计收费金额若未能达到最低收费要求2000元时,均以最低收费金额为准进行收取。
此外,对于计时收费的标准,规定为每小时200元至2000元不等,具体的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方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06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农村机耕道路占地补偿有标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对农用机器进行维护和修建道路时占用农民土地,必须提供相应的经济赔偿。
具体而言,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对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居民住宅、其他地面附属设施及青苗等相关补偿费用。
征用到的土地,应该给与公平、合理且公正的货币补偿,以确保被征用到土地的农民能够保持他们原来的生活水平,并且在长期内也能得到稳定的生活保障。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农村房屋确权什么意思2023
根据有关规定来看,农村房产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农村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明确录音的对象和内容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录音的被访谈对象需为债务责任人或所负有责任的一方。
唯有债务责任人(欠款方)的发言才能够对其自身产生法律效力。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人员会否认被录音人为自己,此时应立即启动司法鉴定程序,然而,鉴定费用须由申请人预先缴纳(费用较高,通常以分钟计费),最终的鉴定费用承担问题将由法庭裁决(通常由败诉方承担)。
同时,建议在通话过程中所使用的电话应为被录音者在各大通信运营商如电信、移动等公司登记注册的官方号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
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农村房屋确权后可以买卖吗?
农村房屋确权后可以买卖,因为这类型的房屋是已经拥有产权证的,所以在证件齐全的情况之下是可以买卖的,但是要想买卖还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说是农村集体当中的一员,拥有农村的户口。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6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2023农村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
根据有关规定来看,农村房产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农村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苏州市农村宅基地面积多大有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中国农村地区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具体规定如下所述:
首先,在耕地上建设住宅的最大面积为125平方米;
其次,若建筑物建造于其它类型的土地上,其最高可用面积为140平方米;
最后,考虑到山区地形的特殊性以及能够合理开发利用荒地与荒坡等因素,此类土地上建造房屋的最高可用地积为160平方米。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05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