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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的起止期限

帮助5人 4.1w浏览 匿名 2021-04-01 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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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缴纳土地使用税起止期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00号)的规定,除经批准的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对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个《通知》虽然明确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问题,但对如何确定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尚不明确。
    目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大多是通过拍卖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是:先由土地收储中心收回土地,进行重新规划,通过招标、拍卖等形式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再由房地产公司参加招标或拍卖,签订拍卖成效确认书;房地产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土地出让金,交清当日由国土资源部门发给《交付土地证明书》,并在两个月内办理土地使用证;在取得《交付土地证明书》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可进行砌围墙、勘探等工程作业,但不能全面进场施工,取得土地使用证后办理了开工许可证才能全面进场施工。
    对此,是以竞标竞拍成功之日《交付土地证明书》签发日期,还是以土地使用证签发日期作为房地产公司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日期有不同的意见。来源:考试大
    通常,房地产公司将房产销售给住户,一般要经历收取订金、用户分期交款、房产交付使用、为住户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等过程。房地产公司为住户办理土地使用证时要将原有的土地使用证交回土地管理部门,并把土地使用面积按要求进行分解,每套房产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而后将已出售的房产的土地使用证交给住户,那些未出售的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证暂时由房地产公司所有。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暂时免征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公司将房屋销售给住户到为住户办理好土地使用证要经历一段较长的时间,那么是以收取第一笔购房款之日、房产交付使用之日,还是以住户取得的土地使用证签发日期作为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义务的终止期限也不明确,同样存在不同的意见和看法。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期限应以各时期的土地使用证签发日期为限。即:以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开发土地的土地使用证上的签发日期为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起算日期;房地产公司售房后将土地使用面积进行分解,以各住户取得的土地使用证上的签发日期为该记载面积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终止日期,对于未出售的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面积仍由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直至房地产公司将所有的土地使用证发给各住户为止。
    全文
    13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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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的起止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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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土地使用税终止怎么办?
公司土地使用税终止的处理方法包括续期或者是收回,土地使用税是我们拥有土地使用权后对土地进行使用营收需要缴纳的税务,不过当前对此国家还有很多的优惠政策,根据这些政策我们可以少交很多土地使用税,能够最大话自己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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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怎么划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进行土地征收与拆迁过程中,涉及到公共利益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种是为了满足军事和外交活动需求而必须占用的土地;
其次,为政府组织开展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所需占用的土地也被视为公共利益所必需;
另外,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保、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所需占用的土地亦在此列;
同时,为实现扶贫搬迁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所需占用的土地也被视为公共利益的体现;
此外,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所需占用的土地同样属于公共利益范畴;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满足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需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
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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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追诉期限有多少年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危险驾驶罪所设定的追诉时效期限为五年。
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细化了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期限的相关规定:
若涉及的最高法定刑罚未超出五年有期徒刑范畴,那么经过五个年度的追诉时效期限则可视为已届满;
若法定最高刑罚介于五年至十年之间,则需等待十年追诉时效期限的结束;
而对于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况,则需等待十五年追诉时效期限的结束;
若可能面临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判决,则需等待二十年追诉时效期限的结束。
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时,如出现追逐竞驶等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可被处以拘役,同时并处相应罚金,即最高可判处拘役的刑罚。
因此,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期限设定为五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个人所得税多少钱开始征收
[律师回复] 解析:
现行个税起征标准定为每月五千元人民币。
具体而言,对于月薪位于一至五千元人民币区间(含本数)的人群,其适用的个税税率应为零;
其次,月收入介于五千至八千元人民币(含本数)之间者,其适用的个税税率为百分之三;
再者,月收入位于八千至十七千元人民币(含本数)之间者,其适用的个税税率为百分之十;
接下来,月收入位于十七千至三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之间者,其适用的个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然后,月收入位于三万至四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之间者,其适用的个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五;
最后,月收入位于四万至六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之间者,其适用的个税税率为百分之三十;
而当月收入超过六万元人民币时,其适用的个税税率将升至百分之三十五;
若月收入达到八万五千元及以上,则需按百分之四十五的税率缴纳个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
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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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土地使用税终止是什么时间
房地产土地使用税终止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商品房开发,其开发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至时间为预售(销售)许可证的核发时间的当月末。目前政策上不是太明确。所以各地执行起来,土地使用税停止纳税时点也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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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财产要不要交个税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当今我国的税收制度中,针对遗产继承还尚未启动专门的遗产税制,因此通常情况下,我们无需为继承遗产而支付任何形式的税费负担。
然而,为了完成相应的法律手续,可能仍需承担诸如房产评估费用、房产登记费用等等的额外支出。
此外,根据我国现行的税收法规和政策,当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时,他们在继承土地或房屋所有权时,并不需要缴纳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个人无偿接受赠与的房屋行为,我们发布了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房屋产权的无偿赠与行为,对当事人双方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给自己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给那些对他负有直接抚养或赡养责任的抚养人或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去世后,依法获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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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国人限时出镜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1.对于非法入境者;
2.有非法居留行为的外国人;
3.在非法条件下从事工作的外国人;
4.制造、涂抹、篡改或假借、流通、获取我国签证与相关文件嫌疑者;
5.在中国居留期间,若被发现患有法律规定的疾病,且公安机关根据中国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命令其离境但未能执行的外国人;
6.违反我国治安管理条例的外国人。
以下是明确禁止入境的情况:
(一)曾被中国政府驱逐出境,且未满禁止入境期限的外国人;
(二)被怀疑入境后可能参与恐怖主义、暴力行为、颠覆政权等活动的外国人;
(三)被怀疑入境后可能涉及走私、贩卖毒品、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外国人;
(四)患有精神疾病、麻风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性疾病的外国人;
(五)无法保证其在华期间生活所需费用的外国人;
(六)被怀疑入境后可能对我国国家安全及利益造成威胁的其他活动的外国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条
下列外国人不准入境:
(一)被中国政府驱逐出境,未满不准入境年限的;
(二)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入恐怖、暴力、颠覆活动的;
(三)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走私、贩毒、卖淫活动的;
(四)患有精神病和麻疯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病的;
(五)不能保障其在中国期间所需费用的;
(六)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其他活动的。
该身份证实名次数已达上限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请您启动微信应用程序并登录您的个人账号,随后选择界面中的“我”选项并点击其中的“钱包”功能。
紧接着进入到“我的钱包”页面后,您需要在上端看到功能菜单栏下方的三个圆点标志,点击该处以展开更多选项,然后在弹出的子菜单中寻找并点击“支付安全”选项。
接下来,在“支付安全”设置页面中,您需要找到并点击“注销微信支付”功能。
此时,系统将会向您展示一条信息,告知您由于某些特定原因导致您的微信支付账户暂时无法完成注销手续。
不过,您仍然可以点击“确认注销”按钮来尝试解除当前的实名认证状态。
为了让您更好地理解这一过程,我们还为您提供了一些额外的参考信息。
根据相关规定,每位用户仅能使用同一张身份证进行不超过五次的微信钱包账号实名认证。
若您已经超出这个限制并且仍需继续进行其他账号的认证工作,那么您可能需要先将之前不再使用的账号进行注销处理。
具体来说,您可以在微信钱包界面的右上角位置找到三个点的图标,点击此处并在弹出的子菜单中选择“帮助中心”选项。
在“帮助中心”的首页中,您会发现“更改账户实名”功能位于第一排,这实际上正是用于注销账户的入口。
按照系统提示和相应的说明进行操作,便可顺利完成注销流程。
最后,我们要再次强调,实名认证是对用户提交的个人资料真实性的一种验证与审核,其目的在于构建更为完善、可靠的互联网信用体系。
通常情况下,实名认证主要采用银行卡认证以及身份证认证两种方式,这样能够有效防止一定程度的网络诈骗行为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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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缴纳年限多久?
土地使用税缴纳年限是由土地使用期限决定,土地使用年限多久,就应当缴纳多久的土地使用税。从拿到土地使用权签订合同次月开始,就应当缴纳。一般来说,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是半个月,企业财务人员要在这个期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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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扣税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依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明确规定,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其总额在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之内的部分,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然而,超出这一限定额度的部分,将不得被纳入当年度的综合所得范畴,只能单独适用专门的综合所得税率表进行税务计算和缴纳。
除此之外,劳动经济补偿金的类型五花八门,按照产生原因可以划分为七类。
通常情况下,经济补偿金会在劳动者完成工作交接手续后予以发放。
若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发放经济补偿金,则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如逾期仍未支付,则需按照应付款项的50%至100%之间的标准,额外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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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排量返税交强险有何政策依据
[律师回复] 解析:
1.保险公司在进行车船税的代扣代缴工作时,如按照国家政策收取相应手续费用并实现返税,此举合法合规,皆因现行车船税法规已对此有明确规定。
2.假设在特定情况下,国家规定需予以免征的车辆却被征收或代扣代缴了税费,那么在此种情形下,实现返税则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然而,若有人将返税作为一种营销策略或以此为名推销汽车产品,那么这种行为无疑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举报至国家相关部门,必定会受到严肃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五)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六)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虚构保险合同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
(八)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九)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利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评估机构,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或者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等违法活动;
(十一)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
(十二)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十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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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终止时间的规定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的问题”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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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区别?
1、土地税实际上就是土地使用税。2、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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