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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持股权转让是什么意思,股权转让风险有哪些

帮助5人 4.4w浏览 匿名 2021-04-01 江西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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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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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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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份代持的股权转让的有哪些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之一]
    1、风险名称:股份代持的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
    2、表现形式:“隐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转让“显名股东”股权。
    3、法律后果:“隐名股东”不得以自己名义转让“显名股东”的股权,否则其转让股权行为无效,因为“隐名股东”不具备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资格。
    4、防范措施:“隐名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法律风险之二]
    1、风险名称:股份代持的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
    2、表现形式:“显名股东”未经“隐名股东”同意转让其股权。
    3、法律后果:“显名股东”违背与“隐名股东”的协议擅自转让股权,因公司章程中股东登记的公示作用,仍产生股权转让的法律效果,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此时,“隐名股东”的权益将遭受损害。
    4、防范措施:实际为无权处分行为,经“隐名股东”追认即有效,但第三人善意(善意的条件:是否知晓,是否支付价款,是否有公平合理的价格)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此时“隐名股东”可依据代持协议要求“显名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或主张“显名股东”侵权。
    一、先通过确权之诉确立其对公司享有权利,再转让其股权。
    二、先由“显名股东”转让其股权给第三人,再由第三人取得股东资格。
    “隐名股东”在与他方签订代持协议时应当注意相关条款的完善,且约定明确的违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限制的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之三]
    1、风险名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限制的法律风险。
    2、表现形式:违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转让的限制。
    3、法律后果:转让方风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因此,违背该规定的股权转让是无效的。
    4、防范措施:转让方应待条件成就后再转让其所持股份,且该转让不能违背公司章程关于股权转让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5、法律依据:《公司法》141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法律风险之四]
    1、风险名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限制的法律风险。
    2、表现形式:违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转让的限制。
    3、法律后果:受让方风险:由于股权转让可能因为违背强行性法律的规定而无效,如果受让方未作谨慎调查将遭受损失。
    4、防范措施: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权,受让方应当谨慎考察其股份变动情况及任职情况,且还需考察公司章程。
    5、法律依据:《公司法》141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全文
    10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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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持股权转让是什么意思,股权转让风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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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持股股权如何转让
(1)产权证实,购房合同等 复印件(验原件)。(2)营业执照及有关证实文件复印件(验原件)。(3)法定代表人证实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5)委托下属单位经营的房出租须提交房屋所有权人书面委托证实(原件)。(6)作为出租方,还要与承租人协商水电气,宽带等相关用度的缴纳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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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装新风不让在外立面打孔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业主擅自在建筑物外部墙体上进行钻孔作业,这属于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条例,有以下五种行为被明确禁止:
首先,任何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并批准设计方案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主体以及承重结构;
其次,在未对防水性能进行充分考虑的前提下,不得将非卫生间或阳台区域改造为卫生间或厨房;
第三,不得随意扩大承重墙原有门窗的尺寸,也不得拆除连接阳台的砖石或混凝土墙体;
第四,严禁破坏房屋原有的节能设施,以确保节能效果不受到损害;
最后,任何可能影响到建筑结构及使用安全性的行为都应严格禁止。
所谓“建筑主体”,是指构成建筑物实体的结构构造部分,具体涵盖了屋顶、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节点以及基础等多个方面。
而“承重结构”则是指能够直接将自身重量以及各类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及其连接节点,其中包括承重墙体、立柱、柱子、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多种类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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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强制让儿做自己的事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家长强制要求孩子参与家务劳动并不构成违法行为。
然而,若家长以不当的方式强迫孩子承担高风险工作或参与其他可能会对其产生不良影响的活动,这通常被视为违法行为。
另外,倘若父母通过辱骂、恐吓等方式虐待儿童,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关于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它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该罪名所侵犯的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权益。
其次,犯罪对象则是指那些年龄尚未达到法定成年标准的童工。
再次,从客观方面来看,这种犯罪行为表现为违反了劳动管理法规,雇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出其身体承受能力的体力劳动,或者让他们在高空、井下等危险环境中工作,甚至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且情节较为严重。
最后,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这种犯罪行为的实施者。
而在主观方面,这种犯罪行为通常表现为故意,即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之一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择一重处】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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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有哪些风险,股权转让是收购吗
1、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2、转让主体资格限制中的法律风险3、隐名股东转让股权的法律风险。股权转让是原股东通过转让股权给新股东而使股东身份及股东权利及义务发生移转的重要方式。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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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股份公司增资扩股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条约内的法规要求,企业进行增资的过程应当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需经由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并获得通过。
在有限责任公司涉及增资事宜上,必需得到具备表决权的股东中占比超过2/3人数的支持与赞同。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而言,增资同样须经过股东大会的决策。
在此过程中,股东大会的决议需取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超过2/3的比例的支持。
其次,股东需要根据新增资本认捐相应的出资额。
当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增加其注册资本时,股东需要对新增资本的出资认购工作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为了增加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的情况下,股东需要按照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相关规定来购买新股。
最后,企业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
当公司决定增加注册资本后,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
在准备增资所需的资料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营业执照正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二,组织机构代码正本的复印件;
第三,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正本的复印件;
第四,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第五,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并加盖公章;
第六,公司章程修正案;
第七,公司原有的验资报告;
第八,股东会的决议;
以及第九,帐户管理卡。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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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有哪些风险
1 合同签定中的风险,2、履行中的风险,有些人认为股权转让合同一经签署就万事大吉了,受让方自然就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但迟迟不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给出让方将股权“一女二嫁”创造机会,浪费人力物力,丧失商机。并且受让方的股东身份只有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并经工商登记才能更好的行使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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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借款人十二种风险识别具体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1.诚信风险不容忽视,一旦出现违约现象,您的信誉将遭受严重打击。
在当今社会,法规制度日益完善,即使轻微的交通违规行为也可能导致个人征信记录受到影响,其所带来的后果可想而知;
2.作为借款方,您需要承担无限制的连带责任。
一旦发生还款逾期等问题,不仅您自身会被牵涉其中,甚至您的配偶也可能成为被告;
3.然而,这笔资金并非由您直接使用,因此您所申报的借款用途很可能存在虚假成分,存在欺诈贷款的风险。
若情节严重,可能面临刑事指控,同时在准备相关资料过程中,无法做到百分之百的真实性,这也将在出现违约问题时给您带来诸多困扰。
在此,我们强烈建议您,无论与朋友关系多么亲密,都不应因此事而破坏彼此之间的友谊。
如您仍决定参与此项活动,我们建议您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确定实际的借款使用者是谁。
如果是您的朋友,务必留下相关证据,以免在出现违约问题时无处追责;
其次,考虑选择担保人。
如果您的朋友拥有足够的房地产资产,不妨考虑将其纳入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之列,以此来避免抵押物不足的风险;
再次,如果您个人的申请材料未能达到贷款要求,请坚决拒绝您的朋友,并明确告知他们所有的造假手续均不可接受,例如收入证明、银行账户流水等;
最后,与银行进行强制公证也是一个有益的举措,有助于确保第二还款来源(即抵押物)得到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电动车前车右转侧面撞右车该由谁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电动车发生追尾事故,责任归属究竟该如何判定呢?实际上,这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是电动车与正在行驶中之车辆发生碰撞所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此类情况下,电动车应承担事故的全责;
其次,夜间前车若是未能按照规定开启尾灯,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该前车应负有一定的事故次要责任,而电动车则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再者,若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能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以及设立警示标志,进而引发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则应负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电动车则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然而,如果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已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且设立了警示标志,此时若发生追尾交通事故,电动车将承担事故的全责;
此外,若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从而导致追尾交通事故的发生,前车应负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电动车则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最后,若前车倒车或者溜车时撞击后方车辆所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应承担事故的全责。
当当事人确认自身权益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之后,接下来便需要着手准备相关的材料。
通常而言,交通事故起诉对方所需准备的材料大致如下:
首先是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受害方的身份证件,以及对方的身份证、驾驶证等详细信息资料;
其次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再次是起诉状及其复印件;
接着是证据资料及清单,例如医疗费用等各类费用单据、误工收入证明、伤残鉴定书等;
最后是预交案件受理费。
对于确实经济困难无法支付的当事人,可以申请缓交或免交。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有规范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企业风险管理的众多策略中,我们可以看到包括了:
承担风险、避免风险、转移风险、转变风险、对冲风险、补偿风险以及控制风险这七大措施。
针对那些未能及时被识别出来的风险类型,企业唯一能够采取的就是去勇于承担这种风险;
而所谓的“风险规避”,则是指企业选择避开、终止或者完全退出涉及到某一特定风险的商业活动或者商业环境;
至于“风险转移”,则是指企业通过一定的方式将自身所面临的风险转嫁给第三方来承担;
而“风险转换”,则是指企业通过运用某些手段,将其所面临的风险转化为另一种形式的风险。
最后,“风险对冲”则是指企业通过实施多种手段,引入多重风险因素或者承担多重风险,从而使得这些风险之间的影响相互抵消。
法律依据:
《企业风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担保机构必须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运用资金。
担保机构设立后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的10%提取保证金,存入主管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除担保机构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任何机构一律不得动用。
担保机构提取的风险准备金必须存入银行专户。
其他货币资金,不低于80%的部分可用于银行存款,以及买卖国债、金融债券及国家重点企业债券;
不高于20%的部分,经主管财政部门批准,可用于买卖证券投资基金等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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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权转让要交税吗
要。有代持股权,如果股价上涨,股权转让是要交税的。《公司法》及一般公司章程都会规定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话都需要作出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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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别人冒充股东签字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有股东恶意篡改股东会议决议之签字行为,但未经任何法律撤销程序,该份决议仍将被认为有效。
根据公司法规定,法定无效决议的认定主要针对其内容的非法性,而其在形式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不具备对抗善意第三方的绝对效力,因此在未经撤销的情况下,该决议依然具有法律约束力。
此外,股东大会决议仅仅作为公司注销登记的法定程序性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相关文件的审查仅限于正式审核阶段。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正式审核过程中存在严重过失,否则股东不能以股东大会决议签字被伪造为理由,向法院提出重新进行清算的申请,法院对此类请求通常不会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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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人自行转让股权的税收风险都有哪些?
1、企业转让因股权分置改革造成原由个人出资而由企业代持有的限售股。2、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3、个人转让上海深圳交易所的上市公司股票。4、个人代持上述股权以外的其他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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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初创企业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如何规避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在股东行权过程中,如若发生权力滥用的现象,将会带来公司利益、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潜在损害威胁;
(二)与此同时,企业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其可能触犯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会引发各种类型的经营行为风险;
(三)尤其是当遇到企业无法按时履行到期债务责任,以及资产负债表上的资本金已无法满足抵御负债损失之需时,便有可能触发企业陷入破产困境的风险源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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