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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吗?如不缴纳有哪些风险

帮助5人 4.8w浏览 匿名 2022-06-23 河南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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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务中,有些用人单位认为试用期员工不是正式员工,不需要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或是认为试用期员工可能不会转正,工作期限较短,反复参保停保非常麻烦,等转正后再缴纳或是补缴。
    这种做法是正确的吗?
    《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因此,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试用期员工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那么,不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有哪些法律风险呢?
    (1)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劳动者在此期间发生疾病,因为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医疗费用无法报销的部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
    (3)如果劳动者在此期间发生工伤,因为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所有的工伤赔偿费用将都要由用人单位承担。
    (4)如果劳动者失业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因为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其无法领取失业金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
    (5)如果劳动者在此期间生育,因为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因此产生的本可以报销的生育费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
    (6)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
    所以,用人单位需要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将会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
    全文
    11 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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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保风险包括有哪些?
缴纳社保风险包括有养老风险,医疗风险以及失业、工伤和生育方面的风险。因为养老风险主要就是来自于养老需求和养老供给,目前一些国家的养老制度并没有涉及到所谓的老年人的群体,所以面临着一些极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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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次责任保险公司怎么理赔
[律师回复] 解析:
遭遇道路交通事故之后,若能清晰区分主责方及次责方,则可依照以下流程进行理赔:
首先,应由负责该车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依据其所投保的责任额度,对受害者依法全面地给予赔偿;
如尚有不足之处,则应由保险额较高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相关公司,根据其签订的保险契约条款,依法作出相应的赔偿;
然而,若该车辆并未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那么剩余的赔偿责任将由责任人按照双方所负责任的比例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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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有多大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实际出资人可能无权直接操控股权,存在以下几方面的法律风险:
首先,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可能会受到质疑和否认;
其次,显名股东有可能故意侵犯隐名股东的合法权益;
再次,隐名股东可能面临着确认其股东身份困难,以及无法向公司主张自身权益的风险;
此外,显名股东的债权人也可能对显名股东所持有的股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最后,还可能存在其他尚未预见的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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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怎样缴纳?
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可以选择通过工作单位缴纳,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也可以通过第三方社保代缴机构以挂靠的方式缴纳社保。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或城乡居民的方式缴纳社保,只能选择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可以自己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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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有n+1赔偿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n+1"这个概念并非涉及其试用期间的属性问题。
根据我们国家现行的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单位在处理员工关系时,必须以员工在其单位实际工作的年限为基础进行计算。
具体来说,当员工在同一家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企业就应该向该员工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奖励。
然而,这里所提到的"n+1",实际上是在企业与员工解除合同的过程中,由于企业未能按照法定程序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从而导致企业需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在这个公式里,"N"代表的是员工在每一年的工作期满后,企业都应该按照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赔偿金(如果员工的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但不满一年,那么就按照一年来计算;
如果员工的工作时间少于6个月,那么企业只需要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即可);
而"+1"则意味着企业还需要额外地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说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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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打八折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五险一金”的最低缴费标准的阐述如下:
对于单位与员工来说,皆按照固定基数的百分之八进行缴纳(即20008%=160元),总计合计需缴纳320元。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所在单位具备优越的经济实力,可以申请将缴费比率提升至百分之十。
需要明确的是,住房公积金并非由单方承担,而是由雇佣双方共同出资。
在此基础上,个人每月的缴款金额即为本人去年全年平均工资乘以个人占比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而单位每月的缴款金额则为员工去年全年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占比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此外,无论是员工还是单位,其缴存比例都不能低于百分之五,且最低缴费基数也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设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五险一金”的详细介绍如下:
“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因地域差异而有所不同,其基数主要以员工的工资总额作为参考依据。
部分企业在发放薪酬时会包含基本工资及其他相关补贴,然而在实际缴纳过程中,却仅以基本工资为准,这种做法显然违背了相关法规。
关于具体的缴费比例,建议您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咨询,因为各地的缴纳比例并不完全相同。
在确定缴费基数时,我们应该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
首先,单位应当从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并代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等,这些款项都应被纳入社会保险基数范畴之内;
其次,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方式支付给员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节日福利以及对高温、高海拔、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提供的津贴,同样应被纳入社会保险基数范围内;
再次,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方式支付给员工个人的工资,亦应被纳入社会保险基数范畴之内;
最后,对于实行底薪制度的员工而言,他们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所获得的收入,同样应被纳入社会保险基数范畴之内;
另外,对于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员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也应被纳入社会保险基数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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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的员工能不缴纳社会保险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试用期的员工能不缴纳社会保险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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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交成都有何法律要求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社发〔2008〕15号),其中明确指出,生育保险如果累积拖欠缴费金额达到或超过两个自然月,以及医疗保险拖欠金额累计达到或超过四个自然月的话,将被认定为已经中止缴纳,这种情况下将直接影响到生育津贴和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权益。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补缴期限内尽快完成补缴手续。
然而,如果您错过了补缴的
最后期限,那么从您重新开始参加社会保险的那一天算起,需要连续且无间断地缴纳医疗和生育保险长达十二个月之后,才能在第十三个月享受到相关的报销权益。
法律依据:
《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成都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标准,可以申请补缴。其补缴方式根据参保人员年龄阶段来确定,具体补缴规定如下: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参保中断或暂停缴费两年以内可以补缴,两年以上不得申请一次性补缴。
2、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
a、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继续缴费至15年;
b、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趸缴标准:以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
3、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年/按月缴费或补缴,缴费不得超过15年;
4、距年满60周岁超过15年:按年或按月缴费,缴费时间不少于15年,但不得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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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否会缴纳社保
从法律上说,试用期肯定是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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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不交社保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若雇主未能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有权向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若用人单位没有履行其社会保险登记手续,那么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将会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加以改正;
如逾期仍然不能整改,则会对用人单位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用数额的2倍至3倍的罚单,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一切直接责任者处以每人500元至3000元之间的罚款。
若公司未能按照预定金额及时、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那么社会保险收费机构有权力命令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或补充不足部分,并且从拖欠之日开始,每日收取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若逾期仍未缴纳,则由相关行政部门处以拖欠金额的1倍至3倍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员工入职后的第30天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还需自行申报、按时且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除非遇到不可抗力等法定原因,否则不得延迟缴纳或减少缴纳。
职工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需要每月向职工公布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详细情况。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行为,即使员工不愿购买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也必须为其员工购买,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保险制度,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于社会保险的参与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均无选择或协商的余地,不能自行以金钱支付或其他方式替代这一法定义务。
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不能任意处置这项权利义务。
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签署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因此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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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户口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规定中,关于养老金保险部分,明确指出员工上个自然月的工资总额应作为计算依据。
其上限为参照上一年省级范围内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月平均工资水平(即6756元人民币)的三倍设定;
而下限则是以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准。
对于生育保险部分,同样要求以员工上个自然月的工资总额作为计算基础。
具体而言,其最高额度为参照深圳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设定;
而最低额度则是以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准。
至于工伤保险部分,同样要求以员工上个自然月的工资总额作为计算基础。
具体而言,其上限为参照上一年省级范围内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月平均工资水平(即6756元人民币)的三倍设定;
而下限则是以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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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需要缴纳社保吗?
1、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就要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2、应在劳动合同条款之内约定试用期,口头约定的试用期不予认可,属于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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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行为人故意违反相关规定,排放、倾倒或处理放射性废弃物、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弃物、有毒物质或者其它具有危害性质的物质,且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留,同时面临罚款的处罚。
若是其行为造成的后果极为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为期三到七年的刑罚,并处以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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