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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追债没找到债务人可以追债吗

3.1w浏览 匿名 2022-09-23 海南三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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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
    1.找不到债务人不影响法院受理案件。
    2.找不到债务人时,债权人需要拿着借据等证据到法院起诉。
    3.债权人要提供被告准确的个人信息。
    行动建议:
    债务人不见时以下三点要注意:
    1.双方之间借贷关系明确的,即使债务人失踪,债权人也可以起诉处理,人民法院也将缺席判决。
    2.借贷关系不明确或者借款事实难以查清的,人民法院将中止诉讼。
    3.债务人消失至一定期限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欠款。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来电免费咨询,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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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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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债时找不到债务人应该怎么办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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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催债公司进行债务追讨违法吗
讨债公司的存在是不合法的,所以无法通过合法渠道从事讨债业务。首先,工商注册范围没有讨债项目,讨债公司是严禁注册的。根据法律规定,解决债务问题应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方式,由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等部门与对方协商,讨债公司进行讨债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且他们无权代理当事人进行有偿讨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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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前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能追朔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无论股权转让过程中各个股东的权责地位发生怎样的变动,公司作为一个依法设立的组织形式,其固有的法律性质和特征始终保持不变。在此情况下,原公司遗留的各类债务及其对应的义务也仍需得到妥善处理,对外涉及的诉讼及索赔事务自然亦将由公司一力承担。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前,各原股东应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全面且详细地向新股东揭示公司的实际状况,并在获得对方明确同意后方可启动正式的股权转让协商程序。随着股权变更的顺利完成,原有的债务负担将自然转移至新股东肩上,具体承担的金额则根据各方投入资本的比例进行合理分配。若在股权变更实施后,出现了一些此前未曾公开披露的公司债务(如对外担保责任、财务报表中未予体现的外欠款项等),进而对公司经济利益造成损害,新加入的股东有权针对原股东的违约行为提起诉讼,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原股东仍可通过与新股东签订一份完备的内部协议,以规范双方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但值得注意的是,该协议仅能在争议双方之间产生约束力,对外人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关于医务人员国定假加班费的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当企业为员工设定了劳动定额或指定工作任务以后,如确有必要要求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的情况下,员工应享有的薪资待遇如下所述:
(1)如果企业依法安排员工在工作日的法定工作时间之外进行额外工作,那么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员工每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来向员工支付相应的工资;
(2)若企业依法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给予补休的情况下,则需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员工每日或每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来向员工支付相应的工资;
(3)对于企业依法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情况,则需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员工每日或每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来向员工支付相应的工资。对于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员工来说,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之后,如企业仍安排他们进行额外工作,则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来支付其工资。
(4)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如果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出了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被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照本规定向员工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至于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则不受上述规定的约束。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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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跑路完全找不到人如何追债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债务人跑路完全找不到人如何追债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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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个体户需要税务登记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您成功注册并取得公司营业执照之后,务必遵循程序,前往税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具体来说:
第一,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的法人企业或个人经营者,在获得营业执照(包括临时营业执照)的三十个自然日之内,应当及时向税务主管部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手续,这时,税务机关会为您发放税务登记证书及其副本(若申请人获取的是临时工商营业执照,则税务机关将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书及其副本);
其次,税务登记证书,作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需的重要凭证,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最后,除了根据规定无需发放税务登记证书的情况之外,纳税人在办理开设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各项事务时,都必须持有税务登记证书。
同时,纳税人还需将税务登记证书的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展示,以便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
此外,营业执照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给各类工商企业以及个体经营者的,允许他们从事特定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定凭证。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
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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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资质是否取消
[律师回复] 解析:
劳务分包资质并未予以废止,
然而,允许进行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且该分包工程不得超越整体工程总量的30%。任何逾越此限制的行为皆会被视为违法分包。另外,任何形式的再次分包亦同样被视为非法。对于建筑工程而言,总承包商是可以将其所承担的一部分工作分包出去,但这仅限于那些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然而,除了在总承包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分包情况之外,所有的分包都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的批准。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商亲自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商需根据总承包合同的条款向建设单位负责;而分包商则需要依据分包合同的约定向总承包商负责。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在分包工程方面对建设单位负有共同的法律责任。严禁总承包商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同时,也严格禁止分包商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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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债务人官司赢了怎么处理?
法院会将判决结果邮寄到欠款人的地址,并且可以在公告的时间到期之后申请强制执行程序。也就是说打赢了官司但是找不到债务人的也是不影响法院去执行的,也是可以获得相应的欠款的,二者不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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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老板找理由扣工资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1.首先,您可尝试与雇佣方进行沟通,要求对方详细阐述扣除薪资的缘由。如协商无果,您可向所在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供查证。;
2.其次,您还可以向地方性的调解机构递交申请,请求其介入并协助解决纠纷;
3.最后,若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您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工资支付产生的劳动争议中,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利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提出仲裁申请。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向上诉法院提起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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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多久不予追究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治安案件的处理上,通常情况下六个月的时间内就会停止问责。
至于治安案件的处理周期,根据法律规定,则是一年时间。
同时,在追溯期限方面,也仅有六个月的时限。根据相关法令的规定,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治安案件,若自实施行为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尚未被发现,那么将不会再对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进行追究。而对于其他行政违法行为,若在两年内未被发现,那么将不再给予行政处罚,除非法律另有特别规定。上述规定的期限,均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开始计算;若违法行为存在连续或持续状态,则应从行为结束之日起算。关于犯罪的追诉期限,具体如下: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之后,将不再予以追诉;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之后,将不再予以追诉;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之后,将不再予以追诉;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之后,将不再予以追诉;
5.若二十年后仍认为必须追诉的,需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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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怎样起诉逃债人,找不到债务人的如何追债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中怎样起诉逃债人,找不到债务人的如何追债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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