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家在吉林省白城市我的营业性住房于2008年6月被动迁动迁协议里约定过渡期间安置费为每月1130元承诺2010年12月31日前回迁入户,却没有提及逾期的过渡费怎么算但至今2017年11月仍没有回迁请问逾期的过渡费该怎么算根据标准是哪个文件的哪条规定或者我应该去哪里查阅相关资料谢谢

10w+浏览 匿名 2017-11-10 吉林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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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 即明拆迁律师
    即明拆迁律师
    你好,国家没有统一规定补偿标准,由各地方政府制定报省政府备案。您可以找当地的拆迁指挥办公室查看详细文件,或者上政府的官网到政府信息公开栏查询。
    全文
    5 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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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条例最新规定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 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协议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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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有房贷工作调动到市外,公积金能提出来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异乡工作之际,您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若您选择离职,请务必准备好个人身份证件、户口簿以及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文件,前往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在办理过程中,我们的工作人员将对您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严格细致的核实与审验,确保没有任何问题后,再指引您前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银行营业点办理公积金储蓄卡。
倘若审查流程顺利完成,您便可直接前往下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相应资金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驻马店楼市延期交房的原因及法律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属于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既然已经造成了违约事实,那么他们便应当为此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责任。
至于违约责任的具体实施方式,通常情况下在我们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中会有所明确的条款规定。
如果在此方面存在约定,那么我们自然遵循契约精神依照约定执行;
然而,若合同并未涉及违约责任这部分明确条款内容的规定,那么我们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违约责任的归属和程度。
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如若逾期交付房屋,作为购房者的我们有权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且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我们甚至可以选择解除购房合同。
对于违约金金额的具体确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额可以参照下列标准予以确定:
若开发商逾期交付使用房屋,则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
另外,当开发商出现延迟交付房屋或者购房者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项的情况时,经过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未能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均可申请解除合同。
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购房者首先应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有效的沟通协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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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高温补贴多少?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高温津贴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目前,浙江、重庆等省市已制定了相关高温津贴标准。如浙江省规定,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调整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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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伤残就业补助金应合并计算,具体金额按照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所在时间点上,以上海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准,范围在5至30个月份之间。
其具体划分如下:
五级伤残享有30个月的补助金,六级伤残享有25个月的补助金,七级伤残享有20个月的补助金,八级伤残享有15个月的补助金,而九级伤残则享有10个月的补助金,最后是十级伤残,仅有5个月的补助金。
对于工伤职工而言,若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那么他们将有权获得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然而,如果不足五年,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每减少一年,就从全额中扣除20%,但最高扣除额度不能超过全额的9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陕西省交通事故4级伤残赔付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交通事故导致四级伤残的案例中,我们应该遵循法定的规定来计算残疾赔偿金。
具体地说,这个数字是等于受害者所在地在过去一年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百分之七十再乘以二十年。
此外,受害者还有权向肇事方提出以下项目的赔偿请求:
首先,是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其中包括以下各项:
第一项是死亡赔偿金,这是按照受害者所在地在过去一年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按照二十年进行计算的。
但是,如果受害者超过了六十周岁,那么他/她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就会减少一年的赔偿年限;
而对于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受害者来说,他们只能获得五年的赔偿。
第二项是丧葬费,这是按照受害者所在地在过去一年内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以六个月为总额进行计算的。
第三项是被扶养人生活费,这项费用将被纳入到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之中。
第四项是医疗费,这是根据医疗机构所开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以及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的。
第五项是误工费,这是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的。
第六项是护理费,这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确定的。
第七项是交通费,这是根据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为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而实际发生的费用来计算的。
第八项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这是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的。
最后一项是营养费,这是根据受害者的伤残情况并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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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征地补偿有哪些?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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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离职证明盖章盖在空白处有效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从严格的规章制度层面来看:
在文件的空白区域盖上公章并无不当之处;
然而,从行业标准和最佳实践的角度来看:
此举并不适宜且存在潜在风险。
只要文件上有加盖单位公章,即意味着它具备了相应的法律效力,因此公司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正因如此,在空白纸张上盖上公章无疑蕴含着极大的风险性。
对于在文件空白处盖章的行为,存在着被他人恶意篡改或伪造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可能,由于未覆盖任何文字内容,修改起来更为便利,这也是在空白处盖章所面临的巨大风险之一。
综上所述,无论是上述哪种情况,我们都可以明确地指出,在空白处盖章是极其危险的,除非是在特殊情况下,否则应尽可能避免此类行为的发生。
关于合同上打印的公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签署合同时,如需加盖印章,应当采用原始印章,若印章为打印形式,则该合同如非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将被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个人借用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出借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责任外,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明知签订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借用行为,仍与之签订合同的除外。《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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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固定的吗?
吉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是不固定的。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涉及到很多因素,不仅与城市的等级息息相关,与实际的经济状况和征收的面积大小也是有关的,因此税率是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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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可以退股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尚未上市的公司而言,如若其中某位股东意欲退出,则可选择以下两种途径:
其一,通过股权转让来实现;
其二,请求公司依照双方签署的合同所确定之价格回购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之间可以自由地进行股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然而,当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除股东之外的第三方时,必须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方可实施。
在获得股东同意后,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另外,倘若股东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投出了反对票,他们有权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b股上市要求注册资本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上市公司对于注册资本方面的严格要求,我们特别关注新三板市场上的规定,那里要求注册资本必须达到五百万元及以上;
同时,创业板市场则要求比新三板更高,须要设立的时候就拥有五千万元以上的股本。
对于那些计划将自身股票上市的企业而言,他们需要满足以下一系列确切的条件:
首先,该公司的股票必须得到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审批,允许他们公开向公众发行。
其次,作为基本条件之一,该企业的股本总额不得低于五千万元。
接着,企业的经营年限应该至少有三年,且在过去的至少三个连续财年中保持盈利状态。
如果这家企业是由国有大型企业改组形成,或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执行之后新建的企业,那么它们的主要发起人均应为国有或大型型企业。
此外,若企业希望公开发行的股票能够达到至少该企业总股本的25%,那么该企业持有股票面值价值达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必须不少于1000人。
最后,如果企业的股本总额超过了四亿元人民币,那么他们公开发行的股票比例应当在15%以上。
除此之外,企业还需保证在过去的三年内没有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且财务报表上没有任何虚假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五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守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但是,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公司债券转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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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包括什么?
吉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标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免征规定等。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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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何申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中国大陆地区,对于已经取得工伤认定结果且满足规定条件的劳动者而言,他们有权选择亲自前往所在地社保部门申请领取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或是授权通过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申领。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申请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时需要持有对应的工伤证明文件,同时需要经过相关行政单位的伤残等级评定,并且仅限于被评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程度的劳动者方能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用人单位。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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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好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上市于企业,其益处有五点:
1.能够为企业筹措到巨额资本以推动企业的繁荣与发展;
2.有利于构建现代化的企业制度,使公司治理结构更为规范化,从而提升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准;
3.通过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及社会知名度,使得企业在获取订单、取得先进技术、招揽优秀人才以及获得贷款等方面更加得心应手;
4.有助于企业建立并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
5.进一步强化了企业运营的稳定性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一百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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