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值得注意的是,除此之外,中国的政府机构、公共服务组织和社会团体中的正职员工也同样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约束。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政府部门、各类型的公共服务组织以及各种形式的社会团体,以及在这些组织中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们,将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全面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