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临时号牌的使用具备明确的时限性与地域局限性。以下情况之一,可以向所在地级市车管所申请临时号牌:
1、当您从车辆购买地行驶返回使用地时,需要在购买地的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2、如车辆进行国内迁徙,并已缴纳正式号牌费用后,需在接收地的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安全返回原地;
3、若本地区尚未为新购机动车发放正规号牌,当车主欲将车辆驶往他地下令进行改装时,必须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待改装完成后,再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然后将车辆安全驶回原地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