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员工仅持有欠条之一项证据,依然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主张权利并寻求劳动仲裁的协助和支持。对于追讨劳动报酬的纠纷,员工应准备好欠条以及仲裁申请书之类的必要材料,以备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请求;若此争议并不存在于其他日常劳动纠纷之中,则可以径直向当地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状进行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