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时,具体情形包括劳动者月薪超出用人单位所在地域上一年度全体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情况,在此种状况下,用人单位有义务向该劳动者支付相当于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
然而,在给付此类经济补偿的过程中,需注意支付补偿金额度以及补偿期限的限制,即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总金额不得超过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且补偿期限的最长期限也不能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