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尚未签署劳动合同却主动提出离职,仍应获得薪资报酬。在劳务关系的建立上,实际工作情况至关重要,并不会因为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受到影响。雇主不得凭借未签定劳动合同作为理由,拒付劳动者应当得到的薪酬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