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五千元的保释金额无法精确衡量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保释金设定为5000元的案例通常意味着案件情况相对较轻。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被判定有罪的嫌犯或被告,应该命令他们提交保证人或缴纳保释金。若选择采用保释金方式,则保释金的起始额度应为1000元;而实际金额需在全面考虑到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所需的资金、被保释者的社会危害程度、案件的性质和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以及被保释者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之后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