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没有结婚,现在女方要解除同居关系,有一个孩子不知道归谁。求问一下大家知道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吗?

帮助10人 7k浏览 匿名 2018-06-03 安徽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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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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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孩子虽然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全文
    6 2018-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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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居期间生的孩子和婚生孩子是一样的。所以,此时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具体看孩子的情况、父母的情况而定。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
      
    2、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3、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 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综合上述内容,希望你可以知道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的具体规定,望采纳。
    全文
    14 2018-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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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怎么知道分居几年
有证据就好。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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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车辆归女方所有拿着离婚协议能变更那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依法解除婚姻关系之后,依据离婚协议所签署的车辆过户事宜,亦是可以进行操作的。
具体的办理过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需提前做好相关的资料准备,包括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以及车辆行驶执照等原件或者复印件;
其次,由离婚协议中涉及的某一方当事人携带着上述已经准备齐全的文件前往机动车管理部门按程序办理;
最后,经过机动车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核实之后,便会为您完成车辆的过户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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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物业纠纷问题谁解决?
当产生物业纠纷问题时,可以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提供解决办法,也可以由第三人进行调解,一般是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这三种。也可以向人民政府投诉,提起诉讼或者是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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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邻居把垃圾放在我家门口,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1.我们应当主动与邻居展开积极的沟通,采用理性的态度及情感关怀来阐述问题,尝试说服邻居停止向自家门口投掷垃圾。
毕竟,作为邻里关系,面对这样的情况,无论是是否因邻居造成的,我们都有权利去理性协商解决,并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来维护社区环境。
2.若以上方法无法奏效,我们可以寻求物业管理部门的协助,或者请求村委会、居委会进行调解。
在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调解无疑是一种有效的途径来处理邻居乱丢垃圾的行为。
3.如果以上措施均未能取得预期效果,我们可以选择拨打当地警方的电话,请求他们介入处理。
尽管此类事件未必会得到警方的直接受理,但是无论警方给出何种答复,我们都应坚决要求其派遣人员前来现场处理。
4.最后,若以上所有手段皆告失败,我们还可以考虑诉诸法律途径。
邻居将垃圾随意丢弃至自家门口,已经严重侵害到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即相邻权)。
在此情况下,我们可以着手搜集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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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物业纠纷问题谁解决?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想知道物业纠纷问题谁解决,物业纠纷到底是如何产生的?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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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财务侵占4万发现后归还会受到什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员工因职务侵占而触犯刑法被立案调查,即使其已主动返还所侵占之财物,仍难逃刑事责任;
然而,主动偿还财产可作为量刑时的重要考虑因素,有助于减轻刑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则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具体而言,涉案金额达较大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须缴纳罚金;
若涉案金额巨大,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而对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情况,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也必须缴纳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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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邻居的拆迁补偿是不是更多可以要求公开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想知道邻居的拆迁补偿是不是更多可以要求公开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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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婚姻的要求有哪些必要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1)实质要素和程序要素.实质要素主要涵盖法律对于男女双方在自身素质、相互关系等方面的严格要求;
而程序要素则高度关注法律对于夫妻双方合法登记结婚方式的明文规范。
(2)必要条件与禁止性条款。
必备条件又称为实质性条件或积极因素,强调当事人在满足相应要求后方能正式步入婚姻殿堂;
而禁止性条款,也被称为消极因素或婚姻障碍,旨在确保当事人在不存在这些特定情况下才能进行婚姻缔结。
(3)公益性条件与私益性条件。
这是传统亲属法学对于婚姻成立条件的重要分类之一。
其中,公益性条件主要涉及到公共利益,即社会公序良俗;
而私益性条件则仅仅关乎于当事人或其利害关系人的切身利益。
然而,这种分类方法并未得到我国婚姻家庭法学界的广泛认可。
事实上,我国婚姻家庭法中的相关规定,不仅充分保障了个人权益,同时也兼顾到了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拘留是谁决定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均须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并依法签发拘留证。
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将被拘留者逮捕,则需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
如遇特殊情况,可将申请审查批捕的期限延长一天至四天。
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其审查批捕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在执行拘留过程中,执行人员需向被拘留者展示拘留证,且被拘留者应在拘留证上签字或盖章。
若被拘留者拒绝接受拘留,执行人员有权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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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谁知道公司法人能更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章“变更登记”第三十条中明文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也就是说法人代表是可以变更的。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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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凭法院确权申请法院解除保全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解除财产保全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申请保全的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解除保全措施;
其次是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自行判断决定是否需要解除保全;
第三种情形则是,当事人可以采取提供相应的保证为条件,书面递交至法院,以请求解除保全措施。
在实践操作中,为了使法院更为信任其所作的保证,通常需要提供足够的保证金作为担保。
值得注意的是,《民事诉讼法》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只要被告人按照法律规定提供了充分的担保,人民法院就必须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而这部分提供的担保金额,必须要达到足以赔偿受害人损失的标准。
此外,解除财产保全的途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由申请保全的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解除保全措施;
其次是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自行判断决定是否需要解除保全;
最后一种情形则是,被告人可以采取提供相应的保证为条件,书面递交至法院,以请求解除保全措施。
同样地,《民事诉讼法》对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只要被告人按照法律规定提供了充分的担保,人民法院就必须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地下车位归属权问题应如何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地下车位权属问题处理方式如下:
能进行独立登记的地下车位,将根据登记内容确定其所有权归属;
未进行过登记或者因某种原因而无法登记的情况下,应当遵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来确认收益权。
在此过程中,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仔细审查和判断:
首先,地下停车场是否会计入容积率?且该停车场是否侵占了涉及案件的小区土地使用权?
其次,是否存在地下停车场开发成本被合理地分摊至各套商品房的售价中的情况?若以上条件均满足,那么可以判定该地下停车场为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
反之,若开发商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建筑面积并未作为公共区域销售给业主,那么就有理由认为该地下停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商所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
(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
(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前款所称的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
本条第一款所称房屋,包括整栋建筑物。
第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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