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突然解散,如何赔偿员工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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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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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一般劳动者的补偿,公司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要是没有提前通知的话,需要额外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员工。格外,公司提前解散,导致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终止了,还需要对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在公司工作一年,就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支付12个月。
公司突然解散,如何赔偿员工

一、公司突然解散,如何赔偿员工

(一)一般劳动者的补偿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额外发一个月的工资

另外,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从 2008 年 1月1日起每年补偿 1 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孕期员工的补偿

1、当地的政策对“三期”妇女有特殊保护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若无规定,按《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46条和第47条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无规定且孕期员工不同意按《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46条和第47条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公司应当与孕期员工协商解决,支付的费用上限是经济补偿金 生活费 产假工资 生育费用等(生活费和生育费用等当地一般也会有标准)。

二、公司无力支付赔偿怎么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无力或暂时无力支付欠薪,被欠薪的劳动者本人可以申请垫付欠薪:

1、企业因宣告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进入清算程序,且欠薪事实已由企业、企业清算组织确认,或者已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查实的;

2、企业因经营者隐匿、出走等原因已停止经营,且欠薪事实已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查实的。

一般出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或者法定的情形,那么可能会导致公司被解散,而公司解散也会导致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提前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来看,这种情况下导致劳动关系提前终止,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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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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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员工突然离职不交接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员工突然离职不交接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一、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员工提出离职后,单位有权要求员工继续工作三十日,原因其一就是预留一定的时间以便员工与单位之间的工作交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闪离”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1.拒绝出具离职证明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时,用人单位有权拒绝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员工不履行交接手续。
2.造成损失的,要求员工赔偿
员工未履行工作交接手续,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锚点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但要注意,实践中用人单位需有证据证明存在经济损失,且经济损失与员工未履行交接手续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如员工恶意将公司某些重要文件、密码等物品及信息带走,造成公司业务停滞或遭受其它直接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3.紧急情况下可以扣发工资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扣发工资在法律上都存在风险。但是,如果员工将公司的重要财物,如汽车、笔记本电脑、手机或其他重要信息带走拒不归还或拒不告知公司的,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那么公司可以适当扣发其工资。司法实践中,对于公司扣发工资的行为,往往是有权机关要求公司予以纠正,只有在公司拒不改正的情况下,才会处以罚则。
三、对于员工不辞而别,企业该如何预防?
1.提前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所以公司可以提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损失计算办法及大致数额。
2.规章制度交接程序问题
用人单位还可以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辞职后的交接程序及相关要求,特别应规定全部交接程序走完才可最后结算工资,如离职时应交还借用的办公用品、工具及工作服装以及工作日志等,这样用人单位对该问题处理就有了制度上保证和依据。如果员工拒不交接时,用人单位可以按未归还物品的金额或折旧价向劳动者进行索赔。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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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突然离职不交接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员工突然离职不交接如何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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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1.拒绝出具离职证明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时,用人单位有权拒绝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员工不履行交接手续。
2.造成损失的,要求员工赔偿
员工未履行工作交接手续,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锚点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但要注意,实践中用人单位需有证据证明存在经济损失,且经济损失与员工未履行交接手续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如员工恶意将公司某些重要文件、密码等物品及信息带走,造成公司业务停滞或遭受其它直接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3.紧急情况下可以扣发工资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扣发工资在法律上都存在风险。但是,如果员工将公司的重要财物,如汽车、笔记本电脑、手机或其他重要信息带走拒不归还或拒不告知公司的,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那么公司可以适当扣发其工资。司法实践中,对于公司扣发工资的行为,往往是有权机关要求公司予以纠正,只有在公司拒不改正的情况下,才会处以罚则。
三、对于员工不辞而别,企业该如何预防?
1.提前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所以公司可以提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损失计算办法及大致数额。
2.规章制度交接程序问题
用人单位还可以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辞职后的交接程序及相关要求,特别应规定全部交接程序走完才可最后结算工资,如离职时应交还借用的办公用品、工具及工作服装以及工作日志等,这样用人单位对该问题处理就有了制度上保证和依据。如果员工拒不交接时,用人单位可以按未归还物品的金额或折旧价向劳动者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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