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伤保险费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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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重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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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总额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月平均工作时间20.83天乘以60%乘以保险期(合同工期总天数除以30天)乘以月平均预计农民工缴费人次乘以缴费费率1%,工伤保险费计算的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农民工工伤保险费


  农民工工伤保险费


  虽然农民工工伤保险是对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的一种保障策略,但是目前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第一就是工伤保险很容易忽略农民工这个特殊群体,而恰恰是这个群体是工伤事故职业病的发病率很高的群体。第二就是关于工伤保险保费费率的分类不够精细,往往是粗糙制定而没有根据事故类型和职业危害程度来进行划分。第三是理赔的程序过于繁琐,人员设置不足。看病救人本来就是很急迫的事情,但是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理赔核准和处理需要太长的时间,这样繁杂的程序很容易影响公正性和耽误索赔时间,给农民工的康复和治疗带来影响。这些问题都是亟待解决的,相信随着有关规定的完善和行业的发展一定会得到很好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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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保险费计算公式
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总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作时间20.92天×60%×保险期(合同工期总天数÷30天)×月平均预计农民工缴费人次×缴费费率1%。工伤保险费计算的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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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农民在工厂缴居民险,居民险和农民险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城镇社会保险是指城镇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险。农村社保政策是由政府组织引导,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以保障农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种养老保险政策。农民社保和城镇职工社保的区别:农村的社保主要就是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是每年一次性固定缴纳几十块钱。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一样,农村的养老缴费基数是根据全国或者居民所在省市当前农民的人均收入水平定的,城市的缴费基数是根据城市人均工资收入水平定的,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缴费基数也会有所提高。另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强制实施的,是雇主、用人单位包括劳动者个人都必须按照规定缴费的;而新农保强调的是自愿原则,是农民自愿参加的,这也是根据农村现阶段实际,由政府加以引导,但是不搞强迫命令。城镇社保是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缴纳,按月固定缴纳,而目前的农村社保主要是个人缴纳,缴费周期也不同,因为农村的居民的收入是不稳定的,可以按月缴纳,季度缴纳,半年期缴纳等。城镇社会保险主要是社会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覆盖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共同构成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城居保的资金来源除个人缴费外,还有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的补贴,个人缴费越多,政府补贴也越多,而且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二是城居保的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由账户储存额,也就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总额来决定;基础养老金则由政府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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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保险和农户保险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非农业户口优势: (一)招工、失业待遇好 1、招工:农民要想致富,企业上班是出路。可是企业在招工时原则上只考虑非农业户口,即使没有户口限制,也在主观上优先考虑非农业户口。 2、失业保险:非农业职工失业后,其享受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最长不超过2年;而农民工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40,根据单位为其连续缴费的时间,一次性支付本人,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月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1年。 此外,非农业职工在享受失业待遇期间,可以享受国家和政府部门的多项优惠政策。比如:非农业职工办理失业手续后,如个人选择自谋职业的,持相关证明资料可以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免收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手续费用等相关优惠政策。 非农业户口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群体,选择自谋职业后,还可以享受国家社会保险政策补贴。 相对于非农业户口失业人员,农业户口职工失业后,这些相关优惠政策都不能享受。 (二)同样当兵待遇好。 1、参军:非农业户口的优待金比农业户口的多一倍,城镇户口入伍的义务兵每年1万元,农村户口入伍的义务兵每年5000元,当兵两年就相差1万元。 2、退役:非农业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政府给安置工作,有些地方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承担安置任务,政府安置工作后,还可以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加一次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 3、退役后自谋职业:非农业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自谋职业的,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助费。退役士兵每人补助35000元,转业士官每人补助55000元;农业户口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助费每人1万元。 (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待遇高。 1、养老保险:非农业职工退休时,可以按月领养老金;而农业户口职工按现行政策,无论交多少养老保险费,退休时,只能一次性退保。 2、医疗保险:非农业职工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不但住院可以报销,门诊看病也可以报销,退休后,还可以享受退休后的各项医疗费报销待遇;而农民工在职期间只有住院了才能报销,一旦退休了,就不给报销了。 (四)低保标准高。 按照民政部门现行的低保标准,非农业户籍人员享受低保待遇的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每年3600元;而农业户籍低保人员为1700元年,每月142元。非农业户籍人员的低保待遇是由市、区两级共同负担,农业户籍人员的低保待遇是由区、镇两级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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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率是多少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本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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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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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农民失地了,没给农民出保险费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条件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导致农民全部或部分失去土地,年满16周岁记以上失地农民可参保失地养老保险。
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材料
1、土地二轮承保合同;
2、征地协议;
3、个人身份证;
4、户口薄;
5、近期2寸彩照;
6、《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申报表》。
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1、符合参保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加养老保险;
2、村委会召开会议表决;
3、公示7日;
4、填写《申报表》记花名册(需签字盖章);
5、上报人民政府、公安局、国土资源部门审核;
6、复核并办理登记手续。
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1、被征地30%以下(不含3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0元;
2、被征地30%50%(含3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32元;
3、被征地50%70%(含5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64元;
4、被征地70%(含70%)100%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97元;土地被完全征收(即100%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29元。
五、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享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利,16周岁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册农业人员。需要提醒的是,以下几类人群不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内:
1、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不属于失地农民范围;
2、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也不属于保障范围;
3、失地农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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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民工工伤保险费费率是多少?
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缴费数额,按照建设工程项目造价乘以1、1‰之积计算(缴费基数以建设工程造价的11%作为工资总额,按1%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计算)。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可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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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如何理解农民工失业保险?农民工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办理失业保险的手续是:在单位为职工办理了失业保险停保手续的当月,到核发部门为失业人员办理相关手续为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通知书》
为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告知书》领取《通知书》和《告知书》后,单位经办人需办理签收手续。还要为农民合同工代办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有关手续。
  如属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手续
外地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到原单位所在区的失业保险发放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手续。
而你是农民合同工单位为你参加了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那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60天内,凭社会经办机构规定的证件和资料,到原单位所在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活补助的申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未申领待遇的缴费年限在新就业后合并计算。
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标准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按其失业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2发给以后每多缴纳一个月的失业保险费加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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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养 老保险
[律师回复]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成为热点问题,对于各地出台的失地养老保险政策,许多农民存在疑问,以下是该政策的相关热点问题解读。
一、哪些失地人员不在失业保险参考范围内?
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不属于失地农民范围;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也不属于保障范围;失地农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 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也不在保障范围。
二、以往的被征地农民如何参保?
2007年12月18日以前,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照本细则以村(居)为单位,经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定后,按参保时当地缴费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享受相应待遇。
三、缴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被征地农民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以征地方案批准当日当地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准。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遵循什么原则?
遵循自愿参保,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个人、集体共同负担与政府扶助相结合的原则。
五、被征地养老保险金如何领取?
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员在到达规定年龄的当月,本人持《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及公民身份证、银行存折(工行、农行、邮政)到社保处办理相关手续,新参保的村由社保处统一下村发放。
七、如何办理个人账户退还手续?
1、退休死亡,由办理人员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所在村委会证明(需写明死亡时间和办理人姓名)。
2、在职死亡,由办理人员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所在村委会证明、《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
3、户籍迁出,由迁出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手册》、迁出地村委会证明、迁入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或户口册。
4、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本人携带《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办理退还手续。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可以参照上述的回答,希望能帮到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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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保险取费规定是什么?
农民工工伤保险取费规定是按照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乘以工伤保险缴费的比例来进行计算,至于缴费的基础,它指的就是用完单位的职工,他的职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以及津贴和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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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2019年是否巳取消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律师回复]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一、哪些失地人员不在失业保险参考范围内因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人员不属于失地农民范围;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转租者也不属于保障范围;失地农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也不在保障范围。
二、以往的被征地农民如何参保2007年12月18日以前,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照本细则以村(居)为单位,经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定后,按参保时当地缴费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享受相应待遇。
三、缴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被征地农民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标准以征地方案批准当日当地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准。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遵循什么原则遵循自愿参保,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个人、集体共同负担与政府扶助相结合的原则。
五、被征地养老保险金如何领取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员在到达规定年龄的当月,本人持《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及公民身份证、银行存折(工行、农行、邮政)到社保处办理相关手续,新参保的村由社保处统一下村发放。
六、如何办理个人账户退还手续
1、退休死亡,由办理人员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所在村委会证明(需写明死亡时间和办理人姓名)。
2、在职死亡,由办理人员携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殡仪馆火化发票原件、所在村委会证明、《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
3、户籍迁出,由迁出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手册》、迁出地村委会证明、迁入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或户口册。
4、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本人携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手册》办理退还手续。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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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农民工保险待遇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农民工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对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即户籍不在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生产经营地)所在省(区、市)的农民工,1~4级伤残长期待遇的支付,可试行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农民工选择。在农民工选择一次性或长期支付方式时,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其说明情况。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需由农民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二、农民工保险待遇有哪些
农民工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与其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并按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事宜,以保障工伤职工及时享受保险待遇。劳动保障部门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手续。社保经办机构支付待遇时,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算工伤职工的有关待遇。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农民工和因工死亡农民工的供养亲属符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条件的,农民工本人或供养亲属可选择按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按相关文件规定选择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
五至十级工伤职工及达不到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人员发生变化,应及时报同级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新录用职工未缴费发生事故伤害的及在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关费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2019年是否巳取消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律师回复]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后不能退。
失地农民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时对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人员。规定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方可自愿参保,年龄以居民身份证登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征地时间以征地批文为准。
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按15年期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不负担缴费。从失地的当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
对于男性年龄在45-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40-55周岁之间的失地农民应加入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项目中。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失地农民实际年龄之间的差额即为实际缴费年限。每年所需缴纳的费用由政府,集体,个人三方共同承担。
政府负担的部分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再加专项的财政拨款,集体承担部分从土地补偿费和集体经济积累中提取,失地农民个人缴纳的部分每年定期自我支付。
具体比例要合理,政府出资应在50%以上,集体出资应在30%左右,个人出资在20%左右,坚持政府保障为主,个人保障为辅的原则。失地农民达到缴费年限后,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
对于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的失地农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劳动力再就业,应从集体获得的土地补偿费中,提出一部分就业培训专用资金,使失地农民掌握新的劳动技能,增加就业机会,加快就业进程。
当这部分失地农民自谋职业后,应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项目,凭借失地农民身份证明,享受一定的养老保险缴费的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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