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协议的竞业限制范围如何确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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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懿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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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我国,法定竞业禁止的业务是劳动者不得自营与所任职企业相同或类似的营业。同理,作为约定竞业禁止,其限制范围也不能任意地扩大,一般应限制在该用人单位业务影响的区域或行业,不能超出合理的范围。

竞业禁止协议的竞业限制范围如何确定?

不少公司技工或高管在离职的时候,公司都会与其签订一份竞业禁止协议,这是为了防止他们日后一段时间从事与之前工作性质相同的工作,有损公司利益。那么竞业禁止协议的竞业限制范围如何确定?以下是律图小编带来的具体介绍。

(一)竞业禁止协议的竞业限制范围如何确定?

竞业限制范围,就是指劳动者所承担的义务范围,即劳动者不得经营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虽然现代企业经营发展已经进人全球化时代,但是行业的竞争还是存在地 域限制的,竞业禁止不应当限制和禁止合法、正当的竞争。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4条中规定,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我国,法定竞业禁止的业务是劳动者不得自营与所任职企业相同或类似的营业,也不得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企业相同或类似的营业。同理,作为约定竞业禁止,其限制范围也不能任意地扩大,一般应限制在该用人单位业务影响的区域或行业,且不能超出合理的范围,否则,必将会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我国《劳动合同法》亦规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这一规定必将有利于正确规范企业的竞业禁止行为,防止其滥用竞业禁止权利去侵害和限制正当竞争。

(二)签竞业禁止协议的注意事项:

一、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对象

竞业禁止协议禁止的是劳动者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类似产品或业务。因此用人单位只需要与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即可。当然,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性质和情况分析确定企业中的哪些人员掌握了商业秘密。对于某些普通员工,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的商业秘密时,也应该列入竞业禁止协议主体的签订范围。

二、竞业禁止的范围

1、用人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的范围,以免劳动者再就业时无意间违反竞业禁止协议。

2、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时还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

三、违约责任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形,企业不仅可以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者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时应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还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范围主要是对劳动者从事职业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进行限制,但是这个限制并不是无期限的,一般会有一个期限。在这段期间内,公司需要支付相应的竞业限制费用,劳动者按照约定进行竞业限制。希望律图小编整理的文章能够帮助你进一步了解竞业限制的内容,感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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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竞业禁止协议范本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所得收入。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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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包含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包含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限制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本条是关于禁业限制的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知悉其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生产与本单位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者业务。
尽管有些信息在劳动合同期间未经允许,劳动者不得披露给第三方或者复制,但是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凭记忆而掌握这些信息,则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利用。实践中,劳动者泄露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事件时有发生,对用人单位造成了较大的损害。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订立竞业限制条款。但是,如果劳动者复制或者故意记录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掌握客户名单,是为了将来解除劳动合同后使用,这种行为构成对诚信义务的违反,即便没有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
竞业禁止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竞业禁止可分为以下几个标准:
1、竞业禁止可分为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法定竞业禁止由法律明文规定,约定竞业禁止由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这是竞业禁止的基本分类。从目前法律实践看,中国即采用此种分类方法;
2、竞业禁止又可分为同业竞业禁止与兼业竞业禁止。前者是禁止义务人直接从事与权利人营业相同或营业相近似的竞业行为;后者是禁止义务人兼任其他与权利人营业相近似的竞业行为。竞业禁止义务人兼任其他与权利人权利相关公司、企业的无限责任股东或合伙事业的合伙人,也会影响原公司、企业的利益。
3、竞业禁止又可分为广义的竞业禁止与狭义的竞业禁止。广义的竞业禁止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多数人,如禁止非权利人之外的人员使用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因这一专用权本身已由法律强制规范,不属于竞业禁止的范围);而狭义的竞业禁止是对与权利人有特殊关系的义务相对人的竞业行为予以限制。
4、竞业禁止又可分为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竞业禁止和一般民事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竞业禁止。雇主和雇员的竞业禁止关系通常建立在已有的劳动关系上,雇主为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或其他秘密,或根据法律或与雇员签订协议,要求雇员遵守法定或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一般的民事合同的竞业禁止义务主要由合同当事人设定,它更多地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由合同当事人通过约定,限制合同义务方不得从事与权利方相竞业的活动,以保护权利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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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案件管辖的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竞业禁止主要针对的是企业的离职职工,实践中,围绕竞业禁止而产生的纠纷很多,不是因为违反了竞业禁止约定,就是双方对竞业禁止的赔偿数额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在产生竞业禁止相关争议的时候,该由还是劳动仲裁委员会来进行解决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关于竞业禁止案件的管辖
1、因竞业禁止纠纷涉及到企业与员工的关系,如果企业从竞业禁止条款或协议的角度,要求员工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应当作为劳动纠纷处理;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要是对处理结果不服的话,可以提起劳动诉讼。
2、若企业以违反竞业禁止为由新用人单位不正当竞争,此时违反竞业禁止已经成为侵犯他人权利的手段,应作为不正当竞争案件由人民法院审理。
二、竞业禁止的期限《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三、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适用范围、期限以及补偿方式均作出了明确规定,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根据上文的表述,大家现在应该知道竞业禁止纠纷的管辖了吧,有的情况下是由管辖,而有的情况下则是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要是对处理结果不服的话可以提起劳动诉讼。如果你还想进一步了解竞业禁止方面的知识,如竞业禁止协商如何写等,
禁止结婚的近亲范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就是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所谓血亲,包括了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自然血亲是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拟制血亲是指虽然没有事实上的血缘联系,但是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其中直系血亲,是指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例如:父亲与女儿,母亲与儿子,爷爷与孙女或外孙女,奶奶与孙子或外孙是禁止结婚的。
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源于同一父母或同一父亲或同一母亲的兄弟姊妹,这是禁止结婚的。
我国为什么禁止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呢?因为近亲属结婚,容易将一方或双方生理上、精神上的弱点和缺陷遗传给后代,与我国计划生育中的优生政策相悖。据统计,人类隐性遗传性疾病有1000多种,如父母为近亲,其带来隐性基因发病率高出非近亲结婚的150倍,出生婴儿的死亡率也高出3倍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禁止结婚的近亲范围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就是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所谓血亲,包括了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自然血亲是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拟制血亲是指虽然没有事实上的血缘联系,但是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其中直系血亲,是指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例如:父亲与女儿,母亲与儿子,爷爷与孙女或外孙女,奶奶与孙子或外孙是禁止结婚的。
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源于同一父母或同一父亲或同一母亲的兄弟姊妹,这是禁止结婚的。
我国为什么禁止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呢?因为近亲属结婚,容易将一方或双方生理上、精神上的弱点和缺陷遗传给后代,与我国计划生育中的优生政策相悖。据统计,人类隐性遗传性疾病有1000多种,如父母为近亲,其带来隐性基因发病率高出非近亲结婚的150倍,出生婴儿的死亡率也高出3倍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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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竞业禁止,竞业禁止啥时签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企业认为需要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在员工入职时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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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什么是竞业禁止,竞业禁止要注意些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什么是竞业禁止,竞业禁止要注意些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是竞业禁止,竞业禁止应该注意些什么
为了使商业秘密在劳动者在职或离职后不会流向竞争企业,企业还可以同员工约定竞业禁止条款,即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或在职工离职时与劳动者约定,对掌握本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竞业禁止注意事项
1、竞业禁止的范围。
即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具体范围。竞业禁止的范围是对劳动者择业限制的范围,对于竞业禁止的范围,不应当约定过宽,以确保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劳动就业权。必要时可以约定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地域限制的范围应当以企业目前的营业领域为其范围,至于企业尚未开拓的领域,根据自由竞争的原则,不应当加以限制。
2、竞业禁止的期限。
竞业禁止应当约定一定的期限,在约定的竞业禁止期限内,劳动者的就业受到一定的限制。竞业禁止期限的长短,直接涉及到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期限约定的过短,对企业不利,企业的商业秘密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期限过长,对于劳动者不利,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劳动就业权的实现。对于竞业禁止的时间限制的合理性,各国理论、立法和实务有着不同的认识。我国现行的有关规章、地方性法规对于竞业禁止的期限一般都是规定了竞业禁止的最长期限,大多数为3年。除此以外,对于竞业禁止的期限主要是由劳动关系双方在合同约定。劳动关系双方在约定期限时,应当以商业秘密可以存在的期间为限制的时间,在保护企业合法利益的基础上,也应当保护劳动者的生存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同时,对于不同的劳动者,竞业禁止的时间限制不应当相同。
3、补偿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劳动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直接影响到劳动者个人的利益,作为企业必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补偿劳动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利益损失。如果企业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补偿费,劳动者不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目前,我国的有关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将补偿费作为竞业禁止合同必备的条款。
竞业禁止适用范围
竞业禁止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禁止条款是无效的,竞业禁止条款如果适用面太广,将使得企业所有员工或绝大多数员工不能从事自己的专业或发挥自己的特长,这无疑是对竞业禁止条款的滥用,会导致劳动者择业权的丧失以及不合理地限制市场经济下应有的人才竞争。按涉密状况来分类,竞业禁止规则适用于:
1、高级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这类人员是关键技术和核心秘密的全面掌握者,往往被竞争对手特别注意。
2、市场计划和销售人员。因工作需要,这些人员掌握着经营秘密。
3、财会人员。企业的财务状况中包含有大量的商业秘密。
4、高级文秘。秘书职责包括会议记录整理,文件的打印、管理和转发,其接触商业秘密和可能性非常大。
什么叫竞业禁止,竞业禁止应该注意些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什么叫竞业禁止,竞业禁止应该注意些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是竞业禁止,竞业禁止应该注意些什么
为了使商业秘密在劳动者在职或离职后不会流向竞争企业,企业还可以同员工约定竞业禁止条款,即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或在职工离职时与劳动者约定,对掌握本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竞业禁止注意事项
1、竞业禁止的范围。
即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具体范围。竞业禁止的范围是对劳动者择业限制的范围,对于竞业禁止的范围,不应当约定过宽,以确保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劳动就业权。必要时可以约定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地域限制的范围应当以企业目前的营业领域为其范围,至于企业尚未开拓的领域,根据自由竞争的原则,不应当加以限制。
2、竞业禁止的期限。
竞业禁止应当约定一定的期限,在约定的竞业禁止期限内,劳动者的就业受到一定的限制。竞业禁止期限的长短,直接涉及到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期限约定的过短,对企业不利,企业的商业秘密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期限过长,对于劳动者不利,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劳动就业权的实现。对于竞业禁止的时间限制的合理性,各国理论、立法和实务有着不同的认识。我国现行的有关规章、地方性法规对于竞业禁止的期限一般都是规定了竞业禁止的最长期限,大多数为3年。除此以外,对于竞业禁止的期限主要是由劳动关系双方在合同约定。劳动关系双方在约定期限时,应当以商业秘密可以存在的期间为限制的时间,在保护企业合法利益的基础上,也应当保护劳动者的生存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同时,对于不同的劳动者,竞业禁止的时间限制不应当相同。
3、补偿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劳动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直接影响到劳动者个人的利益,作为企业必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补偿劳动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利益损失。如果企业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补偿费,劳动者不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目前,我国的有关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将补偿费作为竞业禁止合同必备的条款。
竞业禁止适用范围
竞业禁止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禁止条款是无效的,竞业禁止条款如果适用面太广,将使得企业所有员工或绝大多数员工不能从事自己的专业或发挥自己的特长,这无疑是对竞业禁止条款的滥用,会导致劳动者择业权的丧失以及不合理地限制市场经济下应有的人才竞争。按涉密状况来分类,竞业禁止规则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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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算竞业禁止,竞业禁止应该注意些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什么是竞业禁止,竞业禁止应该注意些什么
为了使商业秘密在劳动者在职或离职后不会流向竞争企业,企业还可以同员工约定竞业禁止条款,即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或在职工离职时与劳动者约定,对掌握本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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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业禁止的范围。
即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具体范围。竞业禁止的范围是对劳动者择业限制的范围,对于竞业禁止的范围,不应当约定过宽,以确保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劳动就业权。必要时可以约定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地域限制的范围应当以企业目前的营业领域为其范围,至于企业尚未开拓的领域,根据自由竞争的原则,不应当加以限制。
2、竞业禁止的期限。
竞业禁止应当约定一定的期限,在约定的竞业禁止期限内,劳动者的就业受到一定的限制。竞业禁止期限的长短,直接涉及到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期限约定的过短,对企业不利,企业的商业秘密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期限过长,对于劳动者不利,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劳动就业权的实现。对于竞业禁止的时间限制的合理性,各国理论、立法和实务有着不同的认识。我国现行的有关规章、地方性法规对于竞业禁止的期限一般都是规定了竞业禁止的最长期限,大多数为3年。除此以外,对于竞业禁止的期限主要是由劳动关系双方在合同约定。劳动关系双方在约定期限时,应当以商业秘密可以存在的期间为限制的时间,在保护企业合法利益的基础上,也应当保护劳动者的生存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同时,对于不同的劳动者,竞业禁止的时间限制不应当相同。
3、补偿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劳动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直接影响到劳动者个人的利益,作为企业必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补偿劳动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利益损失。如果企业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补偿费,劳动者不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目前,我国的有关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将补偿费作为竞业禁止合同必备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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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是指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竞业禁止是指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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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如何解释竞业禁止,竞业禁止应该注意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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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商业秘密在劳动者在职或离职后不会流向竞争企业,企业还可以同员工约定竞业禁止条款,即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或在职工离职时与劳动者约定,对掌握本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竞业禁止注意事项
1、竞业禁止的范围。
即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具体范围。竞业禁止的范围是对劳动者择业限制的范围,对于竞业禁止的范围,不应当约定过宽,以确保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劳动就业权。必要时可以约定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地域限制的范围应当以企业目前的营业领域为其范围,至于企业尚未开拓的领域,根据自由竞争的原则,不应当加以限制。
2、竞业禁止的期限。
竞业禁止应当约定一定的期限,在约定的竞业禁止期限内,劳动者的就业受到一定的限制。竞业禁止期限的长短,直接涉及到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期限约定的过短,对企业不利,企业的商业秘密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期限过长,对于劳动者不利,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劳动就业权的实现。对于竞业禁止的时间限制的合理性,各国理论、立法和实务有着不同的认识。我国现行的有关规章、地方性法规对于竞业禁止的期限一般都是规定了竞业禁止的最长期限,大多数为3年。除此以外,对于竞业禁止的期限主要是由劳动关系双方在合同约定。劳动关系双方在约定期限时,应当以商业秘密可以存在的期间为限制的时间,在保护企业合法利益的基础上,也应当保护劳动者的生存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同时,对于不同的劳动者,竞业禁止的时间限制不应当相同。
3、补偿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劳动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直接影响到劳动者个人的利益,作为企业必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补偿劳动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利益损失。如果企业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补偿费,劳动者不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目前,我国的有关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将补偿费作为竞业禁止合同必备的条款。
竞业禁止适用范围
竞业禁止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禁止条款是无效的,竞业禁止条款如果适用面太广,将使得企业所有员工或绝大多数员工不能从事自己的专业或发挥自己的特长,这无疑是对竞业禁止条款的滥用,会导致劳动者择业权的丧失以及不合理地限制市场经济下应有的人才竞争。按涉密状况来分类,竞业禁止规则适用于:
1、高级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这类人员是关键技术和核心秘密的全面掌握者,往往被竞争对手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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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会人员。企业的财务状况中包含有大量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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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竞业禁止应该注意些什么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什么是竞业禁止,竞业禁止应该注意些什么
为了使商业秘密在劳动者在职或离职后不会流向竞争企业,企业还可以同员工约定竞业禁止条款,即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或在职工离职时与劳动者约定,对掌握本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竞业禁止注意事项
1、竞业禁止的范围。
即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具体范围。竞业禁止的范围是对劳动者择业限制的范围,对于竞业禁止的范围,不应当约定过宽,以确保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劳动就业权。必要时可以约定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地域限制的范围应当以企业目前的营业领域为其范围,至于企业尚未开拓的领域,根据自由竞争的原则,不应当加以限制。
2、竞业禁止的期限。
竞业禁止应当约定一定的期限,在约定的竞业禁止期限内,劳动者的就业受到一定的限制。竞业禁止期限的长短,直接涉及到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期限约定的过短,对企业不利,企业的商业秘密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期限过长,对于劳动者不利,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劳动就业权的实现。对于竞业禁止的时间限制的合理性,各国理论、立法和实务有着不同的认识。我国现行的有关规章、地方性法规对于竞业禁止的期限一般都是规定了竞业禁止的最长期限,大多数为3年。除此以外,对于竞业禁止的期限主要是由劳动关系双方在合同约定。劳动关系双方在约定期限时,应当以商业秘密可以存在的期间为限制的时间,在保护企业合法利益的基础上,也应当保护劳动者的生存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同时,对于不同的劳动者,竞业禁止的时间限制不应当相同。
3、补偿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劳动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直接影响到劳动者个人的利益,作为企业必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补偿劳动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利益损失。如果企业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补偿费,劳动者不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目前,我国的有关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将补偿费作为竞业禁止合同必备的条款。
竞业禁止适用范围
竞业禁止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禁止条款是无效的,竞业禁止条款如果适用面太广,将使得企业所有员工或绝大多数员工不能从事自己的专业或发挥自己的特长,这无疑是对竞业禁止条款的滥用,会导致劳动者择业权的丧失以及不合理地限制市场经济下应有的人才竞争。按涉密状况来分类,竞业禁止规则适用于:
1、高级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这类人员是关键技术和核心秘密的全面掌握者,往往被竞争对手特别注意。
2、市场计划和销售人员。因工作需要,这些人员掌握着经营秘密。
3、财会人员。企业的财务状况中包含有大量的商业秘密。
4、高级文秘。秘书职责包括会议记录整理,文件的打印、管理和转发,其接触商业秘密和可能性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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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是指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竞业禁止是指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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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竞业禁止,竞业禁止应该注意些什么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什么是竞业禁止,竞业禁止应该注意些什么
为了使商业秘密在劳动者在职或离职后不会流向竞争企业,企业还可以同员工约定竞业禁止条款,即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或在职工离职时与劳动者约定,对掌握本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竞业禁止注意事项
1、竞业禁止的范围。
即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具体范围。竞业禁止的范围是对劳动者择业限制的范围,对于竞业禁止的范围,不应当约定过宽,以确保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劳动就业权。必要时可以约定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地域限制的范围应当以企业目前的营业领域为其范围,至于企业尚未开拓的领域,根据自由竞争的原则,不应当加以限制。
2、竞业禁止的期限。
竞业禁止应当约定一定的期限,在约定的竞业禁止期限内,劳动者的就业受到一定的限制。竞业禁止期限的长短,直接涉及到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期限约定的过短,对企业不利,企业的商业秘密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期限过长,对于劳动者不利,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劳动就业权的实现。对于竞业禁止的时间限制的合理性,各国理论、立法和实务有着不同的认识。我国现行的有关规章、地方性法规对于竞业禁止的期限一般都是规定了竞业禁止的最长期限,大多数为3年。除此以外,对于竞业禁止的期限主要是由劳动关系双方在合同约定。劳动关系双方在约定期限时,应当以商业秘密可以存在的期间为限制的时间,在保护企业合法利益的基础上,也应当保护劳动者的生存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同时,对于不同的劳动者,竞业禁止的时间限制不应当相同。
3、补偿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劳动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直接影响到劳动者个人的利益,作为企业必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补偿劳动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利益损失。如果企业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补偿费,劳动者不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目前,我国的有关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将补偿费作为竞业禁止合同必备的条款。
竞业禁止适用范围
竞业禁止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禁止条款是无效的,竞业禁止条款如果适用面太广,将使得企业所有员工或绝大多数员工不能从事自己的专业或发挥自己的特长,这无疑是对竞业禁止条款的滥用,会导致劳动者择业权的丧失以及不合理地限制市场经济下应有的人才竞争。按涉密状况来分类,竞业禁止规则适用于:
1、高级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这类人员是关键技术和核心秘密的全面掌握者,往往被竞争对手特别注意。
2、市场计划和销售人员。因工作需要,这些人员掌握着经营秘密。
3、财会人员。企业的财务状况中包含有大量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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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如何解释竞业禁止,竞业禁止应该注意些什么
[律师回复] 什么是竞业禁止,竞业禁止应该注意些什么
为了使商业秘密在劳动者在职或离职后不会流向竞争企业,企业还可以同员工约定竞业禁止条款,即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或在职工离职时与劳动者约定,对掌握本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竞业禁止注意事项
1、竞业禁止的范围。
即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具体范围。竞业禁止的范围是对劳动者择业限制的范围,对于竞业禁止的范围,不应当约定过宽,以确保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劳动就业权。必要时可以约定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地域限制的范围应当以企业目前的营业领域为其范围,至于企业尚未开拓的领域,根据自由竞争的原则,不应当加以限制。
2、竞业禁止的期限。
竞业禁止应当约定一定的期限,在约定的竞业禁止期限内,劳动者的就业受到一定的限制。竞业禁止期限的长短,直接涉及到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期限约定的过短,对企业不利,企业的商业秘密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期限过长,对于劳动者不利,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劳动就业权的实现。对于竞业禁止的时间限制的合理性,各国理论、立法和实务有着不同的认识。我国现行的有关规章、地方性法规对于竞业禁止的期限一般都是规定了竞业禁止的最长期限,大多数为3年。除此以外,对于竞业禁止的期限主要是由劳动关系双方在合同约定。劳动关系双方在约定期限时,应当以商业秘密可以存在的期间为限制的时间,在保护企业合法利益的基础上,也应当保护劳动者的生存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同时,对于不同的劳动者,竞业禁止的时间限制不应当相同。
3、补偿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劳动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直接影响到劳动者个人的利益,作为企业必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补偿劳动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利益损失。如果企业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补偿费,劳动者不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目前,我国的有关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将补偿费作为竞业禁止合同必备的条款。
竞业禁止适用范围
竞业禁止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禁止条款是无效的,竞业禁止条款如果适用面太广,将使得企业所有员工或绝大多数员工不能从事自己的专业或发挥自己的特长,这无疑是对竞业禁止条款的滥用,会导致劳动者择业权的丧失以及不合理地限制市场经济下应有的人才竞争。按涉密状况来分类,竞业禁止规则适用于:
1、高级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这类人员是关键技术和核心秘密的全面掌握者,往往被竞争对手特别注意。
2、市场计划和销售人员。因工作需要,这些人员掌握着经营秘密。
3、财会人员。企业的财务状况中包含有大量的商业秘密。
4、高级文秘。秘书职责包括会议记录整理,文件的打印、管理和转发,其接触商业秘密和可能性非常大。
什么是血亲,什么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血亲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二、哪些血亲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禁止血亲结婚是优生的要求。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证明,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影响家庭幸福,危害民族健康。而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氏族之间的婚姻,能创造出在体质上和智力上都更加强健的人种。我国早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说法,自西周以来,便禁止同姓为婚。唐代对同姓为婚处两年徒刑。明清律规定:同姓为婚者,各杖六
十、离异。清末,将禁止同姓结婚改为禁止同宗为婚。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婚姻法》除禁止直系血亲、同胞兄弟姊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姊妹结婚外,对其他五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作了从习惯的规定。1980年《婚姻法》除保留禁止直系血亲结婚的规定外,又明确规定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此次修订《婚姻法》对于禁止血亲结婚的范围没有改动。也就是说,《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竞业禁止协议如何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竞业禁止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员工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任职期间已经或有可能将要接触、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且离职后应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中高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技术业务骨干、营销管理人员、营销业务骨干和有可能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关键岗位的人员签订本协议;
2.甲方有权对商业秘密及竞业范围进行解释;
3.甲方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在乙方竞业禁止期间,即与乙方劳动关系解除或中止后_____年内,每月向乙方按其离职前一年从甲方获得的平均月工资的____%的标准支付补偿金;
4.如乙方未按时领取补偿金,由甲方人力资源部代领并保管。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当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或与甲方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两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2.1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或类似的营业;
2.2受聘于(包括正式聘用或以其它方式提供劳务、技术指导、咨询等服务)与甲方同类或类似行业的企业;
2.3直接或间接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或关键岗位的职工离开企业;
2.4直接、间接影响或试图影响企业的客户关系,包括原材料、零部件产品的供应客户和企业产品的销售客户,使其向离职职工或者
第三方转移。
2.5其他影响甲方权益的行为。
3.乙方为证明在竞业禁止期限内已履行了竞业禁止义务,自乙方在劳动关系解除或中止后1个月内,以及在竞业禁止期间的任何时间经甲方要求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自己是否履行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义务;该证明材料至少需含有下列之一但不限于:
3.1从甲方离职后,与新的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能够证明与新的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
3.2新的单位为该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3或当乙方为自由职业或无业状态,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时,可由其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或其它公证机构出具的关于乙方的从业情况的证明。
4.乙方自与甲方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后于每月20日凭本协议
第二条第3款的证明材料到甲方领取当月补偿金。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甲方除如数向乙方支付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外,还应当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元。
2.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除退还取得的补偿金外,还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甲方所有。
3.如乙方不能按本协议要求提交约定证明材料,则应该视为乙方未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本竞业禁止协议参考上述条款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可以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讼。
第五条 双方声明
本竞业禁止协议完全出于甲乙双方的真实意图,乙方没有受到甲方的任何暗示、强迫。甲乙双方完全自愿。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的附件《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 方(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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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竞业禁止协议 竞业禁止的原因是什么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创建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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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竞业禁止案件的管辖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竞业禁止主要针对的是企业的离职职工,实践中,围绕竞业禁止而产生的纠纷很多,不是因为违反了竞业禁止约定,就是双方对竞业禁止的赔偿数额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在产生竞业禁止相关争议的时候,该由还是劳动仲裁委员会来进行解决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关于竞业禁止案件的管辖
1、因竞业禁止纠纷涉及到企业与员工的关系,如果企业从竞业禁止条款或协议的角度,要求员工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应当作为劳动纠纷处理;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要是对处理结果不服的话,可以提起劳动诉讼。
2、若企业以违反竞业禁止为由新用人单位不正当竞争,此时违反竞业禁止已经成为侵犯他人权利的手段,应作为不正当竞争案件由人民法院审理。
二、竞业禁止的期限《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三、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对竞业禁止适用范围、期限以及补偿方式均作出了明确规定,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根据上文的表述,大家现在应该知道竞业禁止纠纷的管辖了吧,有的情况下是由管辖,而有的情况下则是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要是对处理结果不服的话可以提起劳动诉讼。如果你还想进一步了解竞业禁止方面的知识,如竞业禁止协商如何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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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血亲,哪些血亲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血亲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二、哪些血亲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禁止血亲结婚是优生的要求。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证明,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影响家庭幸福,危害民族健康。而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氏族之间的婚姻,能创造出在体质上和智力上都更加强健的人种。我国早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说法,自西周以来,便禁止同姓为婚。唐代对同姓为婚处两年徒刑。明清律规定:同姓为婚者,各杖六
十、离异。清末,将禁止同姓结婚改为禁止同宗为婚。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婚姻法》除禁止直系血亲、同胞兄弟姊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姊妹结婚外,对其他五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作了从习惯的规定。1980年《婚姻法》除保留禁止直系血亲结婚的规定外,又明确规定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此次修订《婚姻法》对于禁止血亲结婚的范围没有改动。也就是说,《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什么是血亲,哪些血亲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血亲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二、哪些血亲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禁止血亲结婚是优生的要求。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证明,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影响家庭幸福,危害民族健康。而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氏族之间的婚姻,能创造出在体质上和智力上都更加强健的人种。我国早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说法,自西周以来,便禁止同姓为婚。唐代对同姓为婚处两年徒刑。明清律规定:同姓为婚者,各杖六
十、离异。清末,将禁止同姓结婚改为禁止同宗为婚。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婚姻法》除禁止直系血亲、同胞兄弟姊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姊妹结婚外,对其他五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作了从习惯的规定。1980年《婚姻法》除保留禁止直系血亲结婚的规定外,又明确规定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此次修订《婚姻法》对于禁止血亲结婚的范围没有改动。也就是说,《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什么是血亲,那些血亲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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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血亲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二、哪些血亲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禁止血亲结婚是优生的要求。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证明,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影响家庭幸福,危害民族健康。而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氏族之间的婚姻,能创造出在体质上和智力上都更加强健的人种。我国早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说法,自西周以来,便禁止同姓为婚。唐代对同姓为婚处两年徒刑。明清律规定:同姓为婚者,各杖六
十、离异。清末,将禁止同姓结婚改为禁止同宗为婚。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婚姻法》除禁止直系血亲、同胞兄弟姊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姊妹结婚外,对其他五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作了从习惯的规定。1980年《婚姻法》除保留禁止直系血亲结婚的规定外,又明确规定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此次修订《婚姻法》对于禁止血亲结婚的范围没有改动。也就是说,《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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