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的时候关于劳动合同解释有什么呢?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劳动合同法》第42 条规定有几种情况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含职工医疗、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对于因工负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合同期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入职的时候关于劳动合同解释有什么呢?

对于很多初入职场的很多人来说,很多时候,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并不清楚合同内的条款是否合法,是否会对自己的劳动权益有任何不公平。在公司率先解除劳动关系时,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今天这篇文章就是劳动合同解释,给大家讲解下劳动合同中各种注意事项。

首先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劳动合同解释关于初入职场的人有什么建议?

1、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如何计算

①所谓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时,经过平等协商,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供双方相互了解、相互考查、相互选择的不超过法律规定时长的期限。试用期在劳动合 同解除方式、工资水平等方面与正式劳动合同期间有所不同。 ②试用期内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不低于其中高者),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试用期的具体时间的相关规定

①试用期的具体时间,应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试用期最长限度的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

2)劳动合同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②试用期包括劳动合同期限中。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或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有表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事实依据,不可随意解除且录用条件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详情参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4、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其他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5、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 考勤记录;

(五)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 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6、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能否收取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财物?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劳动者如何利用法律规定最大限度地维权?

我们认为主要从几方面入手

①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注意保留劳动合同;没有订的可以收集工资单、考勤卡、工作证、出入证、开会通知、报销单据等,以证明确实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②取得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续订劳动合同的证据:劳动者需要收集最初来用人单位的相关证明,向单位要求与劳动者忙签订合同的谈话记录、证人证言、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填有关表格、单位借口拖续的证明等。

③取得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单位书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谈话记录、证人证言、公司发文等。

④在通过合法的手段取上述证据后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前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⑤鼓励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与投诉。这个程序优点在于:劳动者不直接跟用人单位发生冲突;避免用人单位报复;行政执法时间短,效率较高。

8、 职工医疗、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否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2 条规定有几种情况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含职工医疗、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对于因工负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合同期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仍由原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相关待遇。

特别注意的是合法招聘过程中是不允许收取任何费用的,公司也不能空口无凭的辞退任何员工。在合同期限内公司辞退员工都要对员工进行赔偿,如果公司拒接赔偿员工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6.2千字,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1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入职的时候关于劳动合同解释有什么呢?
一键咨询
  • 163****25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6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7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4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4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2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6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2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0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5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1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7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4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1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6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关于入职和离职的规定法律有什么样的解释
入职:《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离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于去年11月入职一家公司,入职的时候说好5000,转正8000,公司私自降我工资,同时未购买社保和未签订劳动合同,我打算去劳动局申请赔偿,赔偿金填多少比较合适
[律师回复] 同时入职两家公司是违法的,一个人同时在两家公司做入职违法,公司可以主张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新员工入职流程需要的材料
1、员工填写《应聘登记表》,并交验各种证件;
2、一寸免冠照片3张;
3、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5、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
6、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7、体检合格证明;
8、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职位说明书。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职务犯罪是否可以假释呢
刑法里有规定,利用自己职位的权利来贪污贿赂、指使下属去做违法犯罪的事,这种已经属于犯罪行为。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是要处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的。如果在处刑期间,认真遵守监狱的规定,努力改正自己的错误,并且不会再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希望从新做人的,是可以假释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1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在企业入职需要什么资料呢?
1、员工填写《应聘登记表》,并交验各种证件。2、一寸免冠照片3张。3、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生提供学生证原件。5、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6、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7、体检合格证明。8、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职位说明书。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入职协议书可否顶替合同呢?
入职协议书是不能用来顶替合同的,入职协议书是自己的一种求职的意向,在正式入职的时候,签订的是劳动合同1、协议不等同于劳动合同,但是,在产生劳动纠纷的时候是可以作为依据的。2 、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也视为成立事实合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入职违约金什么时候支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职工在入职的时候是需要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里不仅会规定工资和一些福利待遇,同时用人单位也可和劳动者约定一些培训和保密协议,一旦一方因为一些原因而违约的就可能会涉及到违约金。那么入职合同违约金什么时候需要支付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入职合同违约金支付的情形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可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的,就不需要承担违约金。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签订了保密协议,应当自觉遵守,这个是陷阱,应当引起注意的。
二、劳动合同约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1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员工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入职的时候关于劳动合同解释有什么呢?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