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进而对离婚后的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如何抚养等问题达成共识,形成涉及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等内容的书面约定。离婚协议的形成,并不意味着婚姻关系自动解除,还须经过婚姻登记部门的确认、登记,才得生效。从这个意义上看,离婚协议的签署,是属于附条件合同。是不是真的能像上面所记载的那样,如各自所愿,还有待确认和登记。
婚姻关系,是两个平等个体形成的,有人身性质的契约,以感情为纽带。它的协议解除,也应平等协商,而不该存在欺诈、胁迫等因素。如果说,一方是在另一方欺诈、胁迫下完成的,并已生效。那么,关于财产分割方面的内容,可在协议离婚的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并重新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后,尤其要指出的是,婚姻不是儿戏,更不存在“假离婚”一说,一旦真的去登记机关确认解除后,夫妻间专有的权利义务关系即终止。最好不要将离婚作为戏码,随意给自己的人生加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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