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项目包括:
1、工资福利待遇;
3、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护理费;
7、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
1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3、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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