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
一、职工通过自助终端办理公积金业务须先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自助协议,未签订该协议的职工将无法登录自助终端。
1、职工签订自助协议后,凭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密码在发卡行自助终端机插卡办理相关业务。
2、银行自助终端机不可办理公积金账户密码修改业务,该密码与联名卡储蓄账户密码有所区别。
3、三家归集银行自助终端机无回执打印功能,若职工需要回执,可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或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柜面办理相关业务。
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