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你可否应承受赔偿职责得根据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规则有无明确商定,关于你可否存在犯错,及公司可否存在经济损失,得由用人单位进行事实证明。并不是用人单位说你给公司导致损失了损失的事实就能成立。即使你的做法确实给公司导致损失,按照公司限定应赔偿损失,但也不能克扣你全部薪水。用人单位克扣薪水不得超出薪水的20%。《薪水支付暂行限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由给用人单位导致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商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薪水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出劳动者当月薪水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薪水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薪水准则,则按最低薪水准则支付”。 因此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如果你要去职,提前30日通知公司。如果是因公司未足量发放你薪水而去职,你不用提前30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