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能够要求赔偿?赔偿准则是什么?答复:你好,你所问题的问题牵涉到《民法通则》里关于相邻权的问题,《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平等合法的精神,正确处置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导致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得以噪音,震动妨害邻人的工作和休息。对与生产、生活中难于避免的轻微噪声,邻人应当谅解。对超出肯定限度,依社会通常观念认为不应忍受的噪音和震动,邻人有权提议异议,请求采取防止侵入的措施。你能够向街道办事处或是工商部门查看你的街坊可否有解决个人小厂的相关手续,如果无,那么他的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限定的,应该予以制止并对因为噪音或其他环境污染问题给你们所导致的损害进行赔偿。如果经过了准许和审核,但是根据《环境保护法》的相关限定,你能够要求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监测,如果噪音及其他污染问题确已超发生国家关于环境质量的准则的,能够要求其改善或是治理,同时排除侵害,对于侵害导致的损失进行赔偿。其赔偿的准则国家并无限定,当事人应当根据自己的事实上情况提议合法的赔偿请求。(以上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