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股东保护自己的利益:
一、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公司会计账簿;
二、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三、少数股东可以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以及主持股东大会;
四、股东可以依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质询;
五、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可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公司提起诉讼;
六、股东可以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要求退出公司;
七、股东可以依法请求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