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均有离退休费,但是计发准则不相同,机关、事业单位1999年6月30日前已解决离退休手续和已到达离退休年纪的人员(按国家有关限定经准许留任的除外),从1999年7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离休人员按照同职务任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机关离休人员按同职务同要求任职人员的增资额增加离休费)。每人每月增加数额不够120元的。按120元增加。退休人员按下列准则增加退休费:行政人员,省(部)级及以上职务210元,厅(局)级170元、处级140元、科级110元、科员及办事员9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17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14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110元、助教以下职务90元;工人,特级技师和技师11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90元。详情您能够询问当地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