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根据你反映的情况,餐厅不合法、不合理,你可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主张加班工资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