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持鉴定所需材料向鉴定办公室提出申请。2、鉴定办公室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的,由鉴定办公室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和交款通知单。3、申请人持交款通知单到银行缴纳鉴定费用后,将交款证明反馈鉴定办公室。4、鉴定办公室确定鉴定时间和地点后,应提前2日通知申请人,并按需鉴定科别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组成鉴定专家组。5、被鉴定人应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接受鉴定。在鉴定过程中如专家组认为需要进一步进行医学检查、治疗的,申请人应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并在60日内将有关检查结果提交鉴定办公室,过期视为放弃鉴定;需要治疗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治疗后再行鉴定。有特殊情况的,申请人可提交书面申请,并经鉴定办公室同意,可延期进行鉴定(进行医学检查、治疗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能力鉴定时限内)。6、医疗卫生专家现场鉴定,提出各自诊断、鉴定意见,如鉴定意见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专家组鉴定意见,并签字确认。7、对于如何鉴定丧失劳动能力,还有一点,鉴定办公室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做出鉴定结论。并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鉴定结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