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社保转入流程如下:
1、由用人单位或者参保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书面申请;
2、新参保机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向参保人员社保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3、对于不符合异地接续条件的,需要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作出书面说明;
4、原社保所在经办机构在接收到同意接收函以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相关异地转接手续;
5、新参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原参保人社保关系资金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