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作用具体表现如下:
(一)三方就业协议书分别于劳动合同。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业生、用人单位、学校这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三方协议一旦签订,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须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公司通常都有人事接收权。私营公司、外资公司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工人,协议书上要签订他们的意见方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分别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限定有所了解。 注意: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商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时限、服务时限、薪水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两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