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下列要求的失业人员,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纪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任职期间按照限定交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交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限定解决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交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限的交费年限)确定。交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为2个月,以后交费年限每增加1年,时限增加2个月,以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时限最长不超出24个月。失业证的解决流程:带好就业失业登记证、退工单、银行卡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登记,再到区就业促进中心受理点审核盖章。
一、所需手续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婚育证明《计生证》;
4、小一寸相片2张;
5、各类人还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手续: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退学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市工人劳动手册》、本人档案、工商部门发给的证明、解除挂名关系证明、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
二、解决经过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
2、到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资料、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解决《失业证》;
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上面提到的14项资料及原《失业证》就能够直接到本街道解决;
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解决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再带14项资料到本街道解决。各地情况分别,你能够到当地社保局询问,或拨打劳动保障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