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就你提到的问题,向你提供以下几点建议:
一、从你的叙述来看,诸多事实无法判断,如结果查了半天我什么都没有这件事对我精神造成了很大的刺激,等言辞,当然,你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依据目前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公民在遭到有关机关、团体或者个人诬陷、诬告、诽谤等法院管辖诬告不法侵害且造成事实上的人身、财产的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补偿责任,侵权行为人为国家有关机关、政府部门的,经查属实,给公民造成人身、财产损害事实的应当依法给予民事赔偿,并视情节,对有关机关或部门直接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具体建议。
首先,就你所述是情况,在此次事件中,如果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中,有执法过当的行为,给你造成了事实上的财产损失,你可以依法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赔偿要求;
其次,你所提到的精神造成很大刺激的问题,依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与执法过程中类似经验,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要求侵权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除非你可以有十分确实的证据(其中包括相应的精神鉴定或医学鉴定等必经程序)证明,精神上确实遭受了严重的伤害并达到了一定程度,否则,取得法院支持的可能性很小。这位朋友,类似的事发生在谁的身上都会产生不愉快,这点是肯定的,但法律作为一种人们日常生活当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在调整范围上是有局限的,有些事只能只能交由道德去约束,这既是一种无奈,也是在社会资源不足之时的必要选择。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