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费亦可称为高温津贴,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限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从事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高温补贴。【防暑降温费准则】: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准则发放高温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准则发放。(常见高温工作职位包括建筑工、无空调的公交车师傅、露天环卫工)【发放范围】: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发放时间】: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由各省市自行制定。例如辽宁省每年6、7、8月3个月向劳动法发放防暑降温费;例如天津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为6-9月。【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温馨提示】: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得到高温津贴,由于我国各城市情况存在差异,高温补贴准则(防暑降温费发放准则)与发放时间并无统一,均由各省市根据本地事实上情况自行制定发放准则,但高温费基本上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