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是女工人合法生育的,予以其另一半照看的女工人的休假权利。陪产假不是劳动法规的限定,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限定,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限定,盐城市女工人合法生育的,另一半享受陪产假15天。《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解决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限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限定生育娃儿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限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限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限定假期内照发薪水,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限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能够予以其他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