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合同中无写明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只写了建筑面积,是不符合限定的。 根据部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商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置方式。”购房者能够要求开发商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还需要说明一点,对于产权证上最终登记的建筑面积是以房屋中心认可的有资格的测绘单位出具的测绘报告中载明的面积数据为准。当这个面积与合同商定的面积存在误差比时,对误差比的处置方式也需要在合同中商定的。合同无商定的,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限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