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限于与乡下生产经营相关的事项,包括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能够兼营与乡下产业化相关的农产品加工、销售,农机具销售和维修、乡下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广告经营等业务,也能够因地制宜地从事乡下观光旅游、果蔬采摘等适宜发展当地乡村经济的其他经营活动。营业执照是公司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本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时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虚构、涂改、出租、出借、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