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签字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指通常情况下必要的家庭日常消费,是维系一个家庭正常生活所必须的开支。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家庭八大类消费支出分别是食品支出、衣着支出、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支出、医疗保健消费、交通和通信支出、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居住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家庭日常生活的范围,可以参考上述八大类家庭消费支出予以认定。也就是说,夫或妻一方借来的钱用来买房子、给子女交学费、看病等家庭支出,即使配偶不知情,不认账也没用,从用途上看用在家庭支出了,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三、债权人举证责任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