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哺乳时间”,具体指的是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如果生育的是多胞胎,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这项权益,依据的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哺乳假则各地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产假休满后,如果抚育婴儿有实际困难,可以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批准后休哺乳假,有的省市规定哺乳假最长为十二个月,有的省市则规定最长为六个月;
休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各地规定也有所不同,有的省市是让劳动者自己与单位协商,有的则是根据正常工资按比例折算。
如果想了解,建议查询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等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