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生存认定
一、认定范围:凡已解决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参保公司离退休及个体退休人员均隶属认定爱人。
二、认定时间:每年一次:5月1日至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1:
30,下午3:00-5:30。(有的省市限定在认定者生日当月,可顺延2月)
三、认定方式:
(一)身体健康、寓居在本地的人员,须由本人拥有效身份证(退休证)到社会保险服务大厅解决生存认定或自己在家(网吧)进行网上认定。
(二)寓居在本地,因染病住院、生活不能自理等原由不能亲自参加生存认定的人员,由其亲属到单位、社区或医院出具证明,送交社保局。
(三)寓居在异处的人员,能够进行网上认定。前提是:离退休人员所认定的地方必须能够上网且有摄像头设备。所谓网上认定,是指退休人员本人到异处(寓居地)的社保组织窗口机型网上远程认定。
四、注意事项:逾期无参加生存认定的人员,将暂停发放其基本养老金,待其参加生存认定后予以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