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时间一般应为十四日,如果在此期间被取保候审的,则可以暂时被释放;如果没有取保候审的,在拘留后还要被逮捕和判刑,直到服刑期满后才会被释放。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