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综上所述,按照劳动法规定,企业应该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和其签署劳动合同,并支付工资报酬。如果企业没办入职,并拒绝支付工资,员工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发起劳动仲裁,实在不行还可以将企业告上法庭。不签署劳动合同,不支付工资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企业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