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购房者的户口准入,申请人持有房产证和只持有网签购房合同,所需准备的材料是不同的。如只持有网签购房合同,需先去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核实开发商或是物业是否已为房屋办理备案手续,如已经备案可以落户,需准备齐全下述材料后去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随迁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二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
4、商品房买卖合同(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发票)原件、复印件;
5、申请直系亲属随迁的,出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原件、复印件),申请子女随迁的已达法定婚龄的子女需出具未婚证明;
6、养老、医疗、失业中心出具的交纳一年以上保险的证明;
7、《居住证》,申请人为本市(县)户口的不须办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