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或者叫忠实义务,是婚姻法明文规定的,一般而言其实并不需要单独再签订忠诚协议。
其次,如果根据实际情况确实需要签订忠诚协议,那么要注意不要出现限制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的内容,比如约定不准离婚之类的,否则会因为违反了法律规定而无效。再次,忠诚协议涉及对出现不忠诚一方的处罚时,应当是适当的少分财产之类的约定,而不是彻底的净身出户之类的过激内容,也不能约定大额的精神损害之类的,否则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在法院看来,婚姻应当是基于感情而不是靠经济处罚维系。
最后,夫妻过日子,主要还是看是不是真的相爱,感情能不能处得好,而不是依赖忠诚协议维护。